如果开发商的土地被收回将面临着巨大的投资风险,但滨州这宗囤地案因是地方开发区政府投资公司所为,最终各利益方却是毫发无损。
正因如此,滨州案例显露出国土部监管的真空地带——有着特殊身份的投资公司一方面可以借土地为政府大肆融资,另一方面囤地却可以毫无顾忌。根据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各级地方政府所成立的类似投资公司在2009年迅速增长到8000多家。
神秘公司的背后
2010年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向囤积土地的行为再出重拳,对6宗长期闲置的土地公开挂牌督办。其中,滨州一宗土地的闲置显得最为离奇。
这宗土地位于黄河6路以北、渤海18路以西,地处滨州开发区与市区的交界,面积13.54公顷。渤海18路是滨州市的迎宾大道,不仅拥有 “一言九鼎”、“黄河明珠”、“天圆地方”三大标志性建筑,更将黄河风景带、南海风景区、北海风景区贯穿于一线。在周围居民的口中,这里已经是炙手可热的“黄金宝地”。
就是这样一宗处于绝佳位置的土地却闲置了5年之久。
2005年3月25日滨州市鑫诚创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滨州鑫诚”)取得上述土地的开发权,并在三天后就全部缴清了土地出让价款1.0466亿元,土地用途为住宅。当初如此干脆的交易,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此后却再无任何动静,直至被国土部点名督办。
滨州鑫诚是一家颇为神秘的创投公司,在网页上几乎搜不到任何资料,甚至在登记注册地——滨州杜店镇政府办公楼上也无法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但滨州工商局的注册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466亿元,开发区公用事业局持股51%,开发区装运处持股49%。企业法人代表为于志刚。而于志刚在2005年任职滨州市副市长、滨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
滨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一位副主任证实,滨州鑫诚是管委会的全资子公司,这是当初开发区政府借鉴南方城市经验成立的。第一任法人代表是管委会书记。
国土部掀起的这股土地风暴,原本是遏制开发商囤地的行为,却意外地打到了滨州开发区政府的身上。
滨州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游荣菊回忆道,这宗土地在滨州当地位置极佳,堪称是黄金地段,应该建成地标性建筑。2005年在土地招牌挂中,开发区政府担心被开发商抢购,无法使土地被充分利用,遂成立公司将其买下。
滨州国土局副局长王世祥表示,“当时滨州鑫诚土地转让款是通过财政来缴纳的。”这笔购地款最终在国土局走了一遍流程后,又回流到当地财政中;原属开发区的土地也从开发区的左手流转到右手。
按照规划,这宗土地所在街区被规划为“金融一条街”,这也被写入了 《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原本担心开发商设计能力不足的游荣菊却表示,滨州鑫诚曾数易其稿,但始终无法达到滨州市政府的标准,这也导致了土地长期闲置。
最终,这宗土地被当地群众举报。国土资源部将其列为全国六大重点督办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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