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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断裂和遗忘——从观念史看中国的现代转型(4)
金观涛
2010-08-1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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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法治”等同于“法家” 

程:既然启蒙没有完成,那么要把启蒙延续下去的话,我们到底最需要的是什么?  

金:我认为最需要的就是人权和法治。80年代解放了个人,但是人权观念并没有普遍确立,同时,法治的观念在中国儒学的传统中是缺乏的,所以,人权和法治的课我们一定要补上。 

程:说到法治与儒家传统,我想起前几天有一位作家朋友说,国外指责中国缺乏法治,是因为他们不懂中国传统中有一个比“法”更高的东西,就是“理”。这位作家朋友认为中国文化中“理”这个东西,能够比“法”更好地整合社会。 

金:什么是“理”?“理”就是儒家伦理道德的规范之根据,这是一种道德秩序,它怎么能代替法治?如果中国始终是一个“理”的社会,怎么能想象中国现代市场经济能够发展起来? 

正因为儒家伦理是政治和经济制度的正当性基础,中国传统社会的市场经济虽然相当发达,但并不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私的单位是家,而不是个人,所以中国传统社会保护家族产权,但是没有个人产权。 

直到五四以后个人观念的出现,后来才有个人产权的观念,才会有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今天,中国人还苦于没有法治,市场经济正在出现问题。认为“理”高于“法”,是把道德放在法律之上,这实际上是传统社会。说“理”比“法”更高的人,根本就不懂现代性。 

程:其实“依法治国”我们也谈了很多年,但是近些年中国的法治化进程遇到一种很尴尬的局面,一个是立法过度的局面,好像一旦有个什么问题,就要立个法。同时,立法的过程又牵扯各方的利益博弈,结果有些法律出台之后,被认为是恶法。比如《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在整个社会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和不太好的结果。 

金:在西方,很好判别恶法和善法。因为法的背后是有精神的,法是平等的个人所制定的理性的契约。所以它的背后有两个价值,一个是理性,一个是人权。违背了这两个价值就是恶法。所以,只要侵犯到人权的,就是恶法。 

但是在中国,法被看成一种立法者意志、仅仅是普遍的强制性规则。这是不对的。如果立法者的意志侵犯到了人权,那就不是法治,而是传统法家。在西方,所谓正确的法,并不可以胡乱制定。那么,如果随便制定规则来管理别人,那只是法家,而不是法治。 

所以,我觉得人权的启蒙,法治的启蒙最重要。人权的启蒙、法治的启蒙充分展开就是宪政。这两个启蒙完成,才能实现中国现代性社会的构建,才是中国的康庄大道。 

程:我看到一个说法,中国过去100年,在向现代社会转变的每一个关键点,都选择了最差的一步。是这样吗?  

金:不能这样简单地讲。研究历史就知道,每一个事件在当时出现都有它的原因。当然我也不会说那有必然性,好像当时那些事件的发生都是非如此不可,也不是那样的。 

  

 

大陆学生研究儒学应该去台湾留学 

程:刚才谈到接受西方现代性价值,并不需要放弃中国的传统文化,其实大陆这两年国学、儒学非常热,中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兴趣突然变浓了。 

金:现在大陆有人打着“恢复儒学”的旗号,我认为是假的。大陆的儒学传统早在“五四”之后就中断了。什么是儒学的最基本价值,你知道吗? 

程:呃……不知道。 

金:你看看,既然成天在讲,为什么不知道呢?儒学最基本的价值就是家庭伦理,所谓家庭伦理就是指家长的绝对权威和长幼有序、尊尊亲亲。家庭伦理背后的价值是孝道。把这种家庭伦理放大到国家和社会,“孝”就变成“忠”,用“忠”来维系王权和大一统帝国。所以,“孝”和“忠”是儒学的核心。那么你说,这两个价值在中国社会现在保留了多少? 

程:还有一些残存吧? 

金:有吗?哪里有啊?辛亥革命推翻皇帝,中国在20世纪初就不讲忠了。“五四” 反对家长制,儒学的孝也被颠覆了。 

子女对父母尊敬,那并不是儒学的孝。儒家伦理的孝,不仅是指家长道德的权威,而且是一种家长制。家长的权力是有法律效力的,比如孩子要服从父亲,弟弟要服从哥哥,父亲不让你读书,你就是不能读书。现在的家庭还是这样吗? 

我们今天保留的只是儒家意识形态的结构,核心内容早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讲恢复儒学,到底是恢复什么呢?如果你要恢复的是儒学里的“天人合一”,讲“理”、讲关系,不讲法治这些,那么中国社会一直都有啊,到今天都还有,也不用你去恢复啊。 

所以我说,这种情况下讲恢复儒学都是假的,其实这是借着恢复儒学来表达一种进行文化创造的愿望。这种愿望是好的,出发点也是对的。但是,你到底提倡一种什么样的道德伦理?在现代社会我们怎么处理家庭关系?个人权利在家庭中怎样落实?我们应该建设一种怎样的公共道德?这些都不是儒学能够解决的了。 

所以国学热不过是打着儒学的旗号,表达了一种恢复道德秩序的愿望,跟儒学的本质其实没多大关系。本来,我们应该抱着同情的态度去了解真正的儒学,但是对儒家经典的歪曲讲解,反而制造出了许多假问题,会影响我们对儒家的重新认识,所以我不认为目前这种国学热有多少意义。 

历史本身是很复杂的。做历史研究,我主张不受任何意识形态、以及条条框框的限制,去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在历史原貌中汲取资源,获得我们的文化自豪感和创造灵感。而歪曲解释,从对历史的歪曲性解释中获得正当性,这是不对的。中国的历史那么悠久,它的近现代史又那么复杂,恢复历史的真面貌,是对中国人思想的大解放。 

现在的情况是,对西方的普世价值,我们是误解的,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我们是忘却的。所以今天应全面引进普世价值,更深入地研究传统。引进普世价值跟研究中国的传统文化不矛盾,只有这两方面的深入,中国才能更好的发展。 

程:您刚才说,台湾社会把儒家传统和现代性结合得比较好? 

金:台湾就是儒学文化经过现代转型之后的一个现代社会。所以台湾跟大陆、香港社会是很不一样的。台湾日常生活中保留了相当深厚的儒家文化传统,但儒家伦理已退出政治经济领域。台湾的体制是建立在现代普世价值之上的,所以它是现代社会。在台湾,我们可以看到市场经济、民主制度和经过转化的儒家伦理道德同时存在。 

程:台湾社会很重视家庭伦理观念? 

:家庭观念相当重,在社会群体里面如果你违反了道德伦理,比如不尊重老人,都会被很严厉地谴责。 

前不久正好是清明,台湾人都要回家去扫墓。学生回来我就问他们,你们非回去不可吗?他说非回去不可。我问不回去会怎么样?他说,不回去良心过不去,而且会受到谴责。 

你看,这是民间的道德伦理观念,虽然没有强迫性,没有法律效力,但并不是大家无所谓的东西。我认为它是一个完成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社会,当然,台湾社会也存在很多问题。 

程:您在香港工作很多年,然后去了台湾,现在也来杭州教书。您比较大陆、香港、台湾的年轻学生,在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上有什么不同吗? 

金:大陆学生最热情,因为我是大陆出来的,我所有的思考都是针对大陆的问题而产生的。其次是台湾,他们对我讲的东西反映热烈的是儒学部分,而不是49年之后的中国革命。最冷漠的是香港,在香港我基本上是自言自语。香港民众的日常生活中保留了许多中国小传统的文化,但在公领域,香港是西方的法治,法治比台湾好。 

从知识结构来说,是台湾的学生最好。大陆学生虽然很热情、很冲动,也有创造性,这是好的,但是对经学、对文化、对儒学的了解差一些。台湾学生的功底最好。带他们做研究,一点都不困难,很快就上轨道,他们的学术规范、训练都很好,对老师也很尊敬。 

所以说台湾很好地保留了中国文化的传统,儒学的根是在台湾,大陆学生研究儒学应该去台湾留学,学到儒学的根本,而不是在大陆流行的那些假儒学的东西。 

程:那么你认为目前大陆史学界的研究成果怎么样?我有位朋友也对《观念史研究》非常着迷,他说这本书应该像辞典那样一直编下去。 

金:我不便评论大陆史学界,这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但我认为,学术研究中新观点的提出,往往与探索新方法有关。我们的观念史研究是一种新方法,算是做出一些新成果吧。 

《观念史研究》出来之后,08年夏天,居然有韩国翰林大学的三个教授来我的办公室找我,他们要把《观念史研究》译成韩文。我说你们看得明白吗?我知道这个工程浩大。但是,他们把这个当作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计划,投入了六个教授,他们非常认真,经常会email我询问他们翻译中不理解的问题。现在已经翻译出来了。因为他们要研究韩国的意识形态的形成,那就离不开中国,他们必须在中国的意识形态形成基础上,做韩国这方面的研究。 

我想以后整个东亚都会对这个感兴趣的。西方的关键词研究都没有我们先进。他们的历史语言学派,做的是概念史,而不是观念史。 

我们现在在台湾政治大学带着十几个学生运用这种方法,分析另一些与中国现代认同有关的词汇。这些词的使用量极大,有的多达几万条、十几万条的。比如,“主义”这个词有五万个词条,而且很难分析。 

你知道中国从1900年到1919年这20年之间,出现过多少种主义吗?一个学生做到1911年,就出现了六、七百种主义!这些“主义”怎么分析,是怎么变化的?为什么一个主张和倾向会变成主义?为什么有的人会变成一个什么主义者? 

这个研究做出来之后,就可以勾划出一条清晰的意识形态形成的脉络。 

程:方法之外,研究历史终究是为了面对未来,您觉得研究中国的近现代史,最大的意义何在? 

金:弄清楚中国的近代真正发生了什么,这就是我们面对未来的资源。中国在19001915这十几年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有大量经验值得今天吸取。让我们在今天进行现代社会构建的时候,不要重犯当时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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