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发展二次股改QFII盟友入十大流通股东(3)
深发展流通股历史遗留问题
1987年5月,深发展的前身“深圳信用银行”筹备组,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2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750万股,均定价20元一股,计划筹集资本金1500万元。
1987年11月,“深圳信用银行”所发行的39.6894万股,经央行批准全部转为深发展股票。
1988年4月,深发展全部股份39.6894万股“原始股”,经批准在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挂牌公开交易,即“全流通”。持股者中,既有企业法人,更多的是普通投资者。
1990年底已经历次送配增发折细,总股本已扩充至4850万股的深发展,根据当时证券监管部门发出的通知,“将持有公司0.5%以上股份比例的单位,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基金会、三资企业、外国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认定为 ‘非标准股票’”,进而“将该等‘非标准股票’定性为非流通的法人股,予以冻结”(深发展《股改说明书》),形成了目前的“分置”状态。
从围绕深发展股改博弈的各主体来看,这是个各得其所的“创造性设计”。更为关键的是,认股权证实际上相当于再融资,有利于提升深发展资本充足率水平。同时,这个方案之下,原来纠结在深发展的对立性矛盾均消之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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