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归济南民企 7年商标之争终有果
种昂
14:29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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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近日记者获悉,纷争了7年之久的中国驰名商标——“潍柴”终于有了最终的行政判决结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裁定,“潍柴”商标归属济南一家民企所有。

2002年4月23日,济南一家民企——山东潍柴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工贸”) 经山东省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并三次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

根据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潍坊工贸所有的第1677821号“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核准日期为2001年12月7日。原告潍柴动力所有的第1705556号注册商标是“同心圆”图形及“WEICHAI”拼音组合商标,核准注册日期为2002年1月28日,二者仅相差五十多天。潍柴动力的注册分类为7类,即船用发动机等。

根据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显示,第1677821号“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申请人潍柴工贸,第12类商品,商品/服务列表为:汽车;机动车前后桥;陆地车辆变速箱等。第3246065号“潍柴”汉字商标,第4类商品,商品/服务列表为:工业用脂;工业用油;发动机油等。第3284573号“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第12类商品,商品/服务列表为:陆地车辆发动机;陆地车辆传动马达等。

但一直以来,“潍柴”却被潍柴动力(000338)、潍柴控股使用了近60年。潍坊柴油机厂1953年成立,一直沿用简称 “潍柴”,2006年“WEICHAI”被认定为 “中国驰名商标”。在2007年的《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排行榜中,“潍柴”就曾以22.51亿元的商标价值列中国最有价值商标柴油机行业第一位。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两家企业有着相似的背景,同处一个行业、经营着相同的产品、争夺着同一块市场蛋糕。多年争议和如今诉讼的背后是一场利益之争。

一方是成立有半个多世纪之久、年收入高达500亿元的上市公司;另一方潍柴工贸仅是名不见经传、只有数千万销售额的汽车配件贸易商。但是,后者却握有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证书。

2003年,潍柴控股集团对潍柴工贸在2001年12月7日注册商标向商评委提出异议,2005年被驳回。潍柴控股集团不服再次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如今,商评委复审结果在7年之后终于出来了。

商评委认为,申请人潍柴控股集团对“潍柴”商标不享有在先的企业名称权。因为其前身潍坊柴油机厂简称“潍柴”一直是内部使用,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商标注册前公众已将“潍柴”与申请人相联系。

最终,商评委做出裁定,“潍柴”商标归属济南民企、潍柴工贸所有。

潍柴工贸总经理许玉峰表示:“这些年潍柴动力的‘潍柴’汉字及拼音商标类别为船用发动机,但实际上大量销售的产品却都是陆地车辆发动机。这些年是潍柴动力涉嫌侵犯潍柴工贸的合法权益。”

而潍柴控股集团却并不认同商评委的最终裁定。法务部张方德表示,潍柴控股已就“潍柴”商标起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庭审完毕,近期就会有司法判决结果。张指出,司法判决的效力要大于行政裁定效力,“潍柴”商标归属仍未有最终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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