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生被实习,富士康惹的祸?
刘丹
2010-09-2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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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见习记者 刘丹 9月20日,一篇名为《富士康强制学生入厂事件:摧毁的不单纯是河南亿万大专生的梦》的帖子在天涯论坛上炸开了锅。

帖中写道,“2010年9月20日,河南电大向每位同学下达最后通知,06到09几个班的同学,必须遵守河南教育厅的‘圣旨’,择日等待教育厅的通知,到深圳富士康完成所谓的三个月校外实习。此举遭到的学生家长的一致反对,‘刚开学,书没翻几页,便不让学习直接送到富士康打工。’”

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新闻发言人刘坤告诉记者,作为企业来讲,企业不可能直接向学生发入厂通知,所以事件主体应该是学校。富士康一直都有校企合作的方式。很多企业都这样做,这种方式是可操作的,但绝对不可能是富士康一家说了算,“我们是和校方来签订合同的,由校方组织学生来实习。富士康招人有自己的标准,而且也不可能有权限指定哪些学校去招工。”

如果学校和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但是学生却不愿意去实习,校方是否算违约呢?刘坤说:“既然学校愿意跟企业签订这样的合同,就说明他可以处理这样的事情。这是互利互惠的合作,这些学生也是有偿的劳动。”

刘坤认为,面对实习的事情,出现分歧是正常的,不可能所有的学生都能意见统一。但是问题出现后应该双方来沟通,最主要是学校和学生的沟通,企业不可能跟每一个学生去沟通。

既然学生对于去富士康实习有这么大的反感情绪,为何学校还要极力促成此事,并以退学和毕业证为要挟呢?

在帖子中,作者记录到,“老师们说:‘这是教育厅直接下达的命令,谁也不想你们去,但是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学校说:‘你们若不去就办退学手续,但是要写清楚为何退学。’我都纳闷了,退学还不敢让我们说是因为这件事退学?还扬言不去就不发毕业证?我们究竟是来上学的,还是来打工的? ”

一些学生不无埋怨的说:“刚开学几天就要被教育局、学校强制性送到一个无道德可言的富士康帝国。教育局、学校究竟是教育部门?还是中介所呢?心安理得的拿着家长交给学校的几千元学费,学生却被强制送到富士康打工?”

在教育部门强制学生实习的背后,是河南省对富士康多年的期待。

这一期待始于2007年。郑州市政府文件显示,早在2007年,郑州市政府就成立了一个级别很高的“富士康科技集团郑州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市长赵建才担任组长,多位副市级干部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富士康之于河南,意义非常直接──GDP、出口额、就业、税收等,还能撬动河南相对较弱的IT产业。新华社引述郑州市政府一位官员的表态称,为把富士康引进来,郑州市愿在土地供应、保障、税收、用工服务等各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利益让步”。

8月20日,一个相当于四个富士康深圳龙华园区那么大的工业园在河南开工建设。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最近一次内部讲话中说道,“(富士康项目)仅一期工程建成后,就能吸纳18万人就业,还能使全省的出口额翻一番甚至两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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