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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信报:从大部制看内地加强跨部门协调

    
作者:梁振英
发布日期:2008-03-13

行政会议召集人

中国的改革不断深化,开放不断扩大,政府的职能不断转变,对外交往不断增加,经济发展速度高,社会变化大,同时,国家幅员广大,各地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状况差距甚大。因此,政府决策和施政的统筹问题十分突出。

最近几件和香港相关的重大政策,都说明国家机关必须加强政策出台前后的协调、统筹和综合评估工作。

去年八月,外汇管理局公布,允许内地居民无限量以人民币兑换外币或以自有外币直接投资港股(香港人俗称「港股直通车」)。半个月后,中国证监会指出仍在评估和完善细节。此后的一个多月,银监会主席和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以至总理都就这件备受国际金融界关注的大事发言。

上周五,人民银行行长向媒体表示,内地居民投资海外证券市场的政策,不一定要投资港股,还可以包括新加坡、日本和伦敦等市场。充分说明有关问题并非外汇管理局一个机关的工作和权力,也说明外汇管理局在八月份的公布,事先没有征询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也未有得到其它相关部门的同意,各有关部门之间出现协调和统筹问题。

部门决定互相矛盾

另一个事件是对外商汇款买地的限制。近来国家对外商外人(包括港商港人)汇款到大陆买房地产的限制愈来愈严,不少人在签署合同后,无法将外币兑成人民币完成交易,造成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问题。有关限制的出台原因,主要是外汇平衡问题,房地产市场的热度问题还是其次。

在外汇问题和吸引外商外人投资大陆房地产问题上,国家有关部门应有统一的政策,如果优先考虑外汇调控问题,卖地政策和卖地数量就要配合好。如果优先考虑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外汇管理部门就要好好配合,两者不能各自决定,不能一边向外商外人卖地,一边限制汇款。目前的做法,买方只有破坏合同,或者以灰色方法进行汇兑。
多项政策同时出台

第三个事件,是近来出台的多个影响经营环境的大政策,对这个问题香港的厂商反应特别大。劳动部门为了保障劳工,出台了「劳动合同」法,最近有传说指另一新法「工资条例」的草案已经形成,今年或会出台。环境部门为了保护环境出台了环保规定;为了产业升级,各部门出台了「两税合一」的税务政策;以外还有针对加工贸易的新政策。每一个新政策都有良好动机,但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成本都有一定影响。

几个新政策差不多同时出台,企业的承受力就出现重大困难。不同政策对企业的综合影响,各有关部门事先有没有综合评估?对有关省市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央和省市之间有没有统筹和协调?

温家宝总理在上周向全国人大提交「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我认为很有必要。但同时我认为,改革之后,不同部门之间,仍然有需要就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做好协商、统筹、协同工作,事先要有综合评估,事后要连手跟进,否则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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