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先行“大国资”雏形渐成
导语:

康怡 席斯

将74%变成100%,这是国资委未来五年在国资监管方面为自己定的目标。74%是指目前各地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占到全国国有资产总量的74%,100%则是实现国资委提出的“国资委全覆盖”的目标。

目前,地方国资委已经成为这一目标的先行者,近期越来越多的地方国资委开始重新界定国有资产的范围,并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

同时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财政部正在约谈一些中央其他部委,筹划将这些部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整合完成后交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在地方,还是国务院国资委,大国资已渐行渐进。

先行者

地方国资委,正在开始变得名副其实起来。

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然而这个诞生于2003年的特设机构并未能向它名称所指向的那样,实现对整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无论是国务院国资委还是地方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仅仅是一部分。

“以往地方国资委监管的主要是一些经营性资产,所以它不是一个完全的国资委,只能说是一个小的国资委,应组建一个‘大国资委’,下设不同的机构,分别监管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金融性资产、非金融性资产。”一位地方国资委官员表示。

变化正在从地方国资委开始,而且近期开始呈现出加速的状态。

近日,从长沙市国资委传来的消息称,从今年起长沙市国资委将对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外的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监管,这也就意味着以前各相关职能局下属的企业国有资产,如水务、电力、燃气、公交、广电网络等都将全部划入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这距国务院国资委首次发文鼓励地方国资委扩大监管范围刚刚过去两年。

2009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令地方为之一振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谈到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首次提出地方国资委可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逐步将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一并纳入监管范围。

据长沙市国资委人士介绍,第一批监管企业包括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长沙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等80家企业,将在今年10月底实现监管到位。

长沙市的举动并不是个案,湖北省更是破冰般的出台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扩大了国有资产的范围,由传统意义上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扩展到了包括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投资的企业或者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管理的其他国有资产。

对于此举,国务院国资委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分管该项工作的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特别强调:“集中监管比分散监管要好,监管范围大比监管范围小要好,这样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一位地方国资委官员的声音更是直接,“我们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做企业的整合、改制等,这些都需要资金的支持,但现在我们实现产融结合起来非常困难,因为资金不到位引起整合不力的现象常有发生。”

地方国资委也更加希望能够得到来自上面的支持,因为考虑到地方国资委与国务院国资委之间并没有直接隶属关系,而是一种垂直指导监督关系,为此国务院国资委对各地国资委的指导监督还必须尊重下级国资委出资人的权利。“尽管如此,地方这两年的动作比我们期待的要快。”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记得《意见》刚出,我们听取地方意见的时候,地方都表示难度较大,相关机构很难放权。”

不过,在国务院国资委看来,地方国资委还可以做得更好。

据上述国务院国资委官员透露,目前除了中央企业外,地方国有企业资产的74%已经纳入到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如果加上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这一比例为78%,这也就意味着还有22%的国有资产游离在监管范围之外。

尽管这一比例看起来并不低,不过该人士透露各地国资委在监管范围上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监管范围大的已经超过了95%,监管范围小的却还不到30%。”他说。

黄淑和此前也透露:“有的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还较为分散,目前仍有4个省级国资委监管覆盖面低于50%。”

全国国资一盘棋,一起大步前进,实现监管的全覆盖是国资委近期所期望的。

从“少而精”到“全面覆盖”

6月底,在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国资委更是再次明确了“指导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是“十二五”时期国资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黄淑和在会上表示,要拓宽监管范围,逐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遗漏,不出现重大失责;要注意发挥好统一监管的体制优势。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设想,未来将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地方金融资产、投融资业、文化类改制企业的资产也纳入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国资委腰板硬了。”听到国资委提出“国资全覆盖”的说辞时,一位部委官员如是说。

在他看来,“国资委全覆盖”概念的提出正是央企这几年风生水起的产物。

据上述国务院国资委官员介绍说,在国资委的初创和起步阶段,在国资委监管上的原则是“少而精”。

“当时我们认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中一些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一些还需要长期靠财政补贴的企业,例如文化,铁路等部分,都应该由政府作为出资人,授权经济综合部门进行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他说。

八年过去了,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下的国有资产在保值增值上的成绩也开始改写国资委的监管思路,从“少而精”的监管思路变成了“国资全覆盖”。

上述国务院国资委官员也表示,国资监管思路的变化是顺其自然的事情。“我们在地方调研的时候也发现,地方国资委监管范围的大小从根本上取决于监管企业引领带动作用的发挥,如果监管企业明显高于系统外企业的发展,那么这项工作推动起来就比较容易。”

此前,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国资委两年前如此高调地呼吁地方国资委扩大监管范围,如果在地方能顺利推进,未来或将对国务院国资委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扩大监管范围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一愿景正在实现。

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财政部正在约谈一些中央其他部委,筹划将这些部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整合完成后交由国资委监管。

“现在时机已经成熟,这几年国资委在监管中央企业方面的基本制度已经完善,实现国资全覆盖,实现更大范围的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也是有必要的。”上述国资委官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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