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机构之过(2)
2011-08-23 12:00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陈慧晶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如果评级机构现有的盈利模式不改变,要求评级机构做到非常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是值得商榷的。

主持人:评级机构所拥有的影响力让他们获得了毁誉参半的名声,那么业内人士是如何看待评级机构的呢?

陈慧晶:业内人士都基本认为评级机构的评级是一种主观的意志。就像很多证券公司的分析师对股票进行分析一样,它推荐你买入卖出。他们觉得评级机构难免会出错,可能会出现不准确的现象,市场也是过度的看重评级机构的结果。

有些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的表现,业内人士也是很直接的指出来。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房四海指出,在次贷危机中三大评级机构是绝对要负责任的,它们起到了最主要的作用,但是评级机构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认为评级机构是金融黑五类。

主持人:评级机构有没有一定监督的力量能够进行制约?

陈慧晶:因为评级机构都是独立的,所以才能起到一个比较好的评级作用。但是从次贷危机以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了一些监管要求。当时有一份监管方案,最后和三大评级机构达成了协议。比如说规定它们不能参加次贷产品的设计、每年对次贷产品做的评级有多少份额、挣了多少钱都要进行披露,有这么一些监管。

总体来说,这些监管措施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很难说。因为评级机构的身份是很矛盾的,一方面它给市场提供信息,它给他们做评级;另外一方面它又从被评级公司里面收取费用。评级机构这种发行人付费的模式不改变的话,现在这种监管的模式很难起到作用。

如果单纯的要求评级机构做到非常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非常公正客观,其实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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