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炉重庆 为何给了沃尔玛冷脸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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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晖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沃尔玛中国”)在直辖市重庆的业务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2011年10月9日,重庆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沃尔玛在渝的7家分店处以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并对沃尔玛重庆公司处以269万元的罚款。理由是沃尔玛在重庆的这些分店以普通猪肉假冒绿色猪肉,然后高价销售给消费者。

与处罚相随的是重庆公安局的逮捕行动,本报从重庆警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总队获悉,沃尔玛绿色猪肉案已有27人被刑拘,被刑拘的涉案人员中,沃尔玛九龙坡区九龙广场店的一名副总和一名生鲜部主管被捕。

重庆工商局局长黄波称,自沃尔玛2006年进入重庆市以来,曾先后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21次,仅2011年初以来,就被处罚了9次。

黄波表示,沃尔玛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在被多次处罚后仍不直面问题,并继续无视相关规章制度,反映了其内部管理的松散。此次重庆工商局按上限对其进行处罚和停业整顿,希望能促其警醒改正。

重庆市工商局执法一处处长唐川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称:“每次我们到沃尔玛交流沟通,对方都说‘美国总部就是这样要求的,如果改起来很麻烦’。我们的监管,就像拳头打到了棉花上一样无力。”

重庆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左勇表示,沃尔玛对中国法律和政策不是很在意。“我们要求其建立进销货台账,但对方回答说‘不可以’。

2004年,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向重庆商业委员会提出申请,在重庆开办沃尔玛购物广场,设立沃尔玛在渝的分支机构。

2006年,沃尔玛开始正式进驻重庆。此时,沃尔玛与重庆工商局的关系正处于“蜜月期”,对沃尔玛这样的外资巨头而言,重庆政府盼着他们过来。

2006年11月7日,重庆工商局经开区分局提交信息称,“沃尔玛超市”是全球500强排第一位的外资企业,拟在经开区开设其在中国的第68家分店。经开区工商分局在获知这一情况后,在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下,主动提前介入,上门为企业服务,指导企业准备开业的有关资料。11月2日,分局领导又和登记科的同志一起,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使企业在当天就拿到了营业执照。

2009年9月15日,沃尔玛中国派专人前来为外资登记所送上锦旗,对重庆市工商局在沃尔玛来渝项目落户过程中给予的服务深表谢意。

2010年3月,沃尔玛深国投专程派人到经开区局赠送了“求真务实、服务发展”的锦旗,感谢该局对其南坪分店热心服务工作,称对沃尔玛超市的管理是工商市场规范化管理的一面旗帜。

直至2011年,情况开始发生变化。食品问题屡屡爆发,沃尔玛频繁受罚。2011年10月13日,重庆工商局召集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等全市15家流通企业座谈。围绕沃尔玛绿色猪肉事件,重庆市工商局经检执法一处处长唐川在座谈会上表示,希望大家以沃尔玛为戒,重庆工商局将在大型超市连锁门店实行连座制,只要一家门店发现问题,全部门店都将被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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