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竟成“两桶油”的利好(2)
2011-11-03 10:45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严凯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11月1日,经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会议修订通过的新资源税法细则正式实施。从这天起,资源税将从此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此前中石油股份(601857.SH)总裁周吉平曾在10月下旬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称,如果按照油价每桶100美元计算,按5%的税率计征,中石油每年可能要上缴的资源税多达290亿元,相比修改前的征税办法,增加250亿元。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曾表示,政府有很多政策支持开发老油田,综合来看新资源税不会对公司利润构成太大影响。而另一巨头中海油则由于油气产量的50%来自于无需缴纳资源税的合作油田,受到的冲击最小。

新资源税改革的另外一个影响则是将加速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石油暴利税”)起征点提高的进程。从目前的消息看,石油暴利税的起征点有望提高至50美元/桶。

目前,我国执行的还是2006年颁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此《办法》,企业需要为每桶40美元以上的收入部分缴纳特别收益金。

相对于5年前,如今的国际油价已经高出许多,但起征点却一直未动。石油巨头也曾多次上书要求提高起征点,但一直未获批准。

如今,资源税改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由于“从价计征”给石油企业,尤其是中石油带来了比较重的税负压力,石油巨头更有理由要求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

事实上,相对于资源税,三大石油公司更在意的是石油暴利税负能够减轻。今年上半年,中石油、中石化特别收益金分别增加252.25亿元和88亿元。

海通证券的分析报告称,若石油特别收益金从40美元/桶上调至50美元/桶,就基本能抵消资源税改革对石化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

从这个角度来看,若新资源税改革推动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提高,反而间接帮助了石油巨头,尤其是资源税负相对较轻的中石化和中海油。

如今,新资源税改革已然成为现实,剩下的悬念是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会何时提高。相信在石油巨头的压力下,时间不会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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