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估计,在1947年至1967年期间,约有七干至一万一千名英国儿童被独自送往澳大利亚。
人们曾一度认为这是一件很方便的事,他们把那些麻烦的人,无论是罪犯、弃儿或者是孤儿,把他们集中起来送往当时的殖民地,通常是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最早的澳大利亚白人就是在1788年被强制送往那里定居的罪犯们。这是一种形式的放逐。对儿童的放逐在很多层面来看都是非常残酷的,它持续了几个世纪,而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达到了巅峰,有的时候,这种放逐的初衷是好的。一无所有的孩子们能得到新的土地、新的家庭,能有远离英国城市里的贫民窟、过上幸福生活的可能性。而且,他们中有许多人的确非常幸运,他们来到了对的地方,那里有真诚善良的人们,能够照顾他们、关爱他们。然而,也同样有许多人不那么幸运。有一个原儿童移民说道:“我们当中许多人都被丢在这里,留下破碎的心和破碎的生活。”可悲的是,虐待、凌辱和剥削都太常见了。
另一个儿童移民写道:
对于大量的原儿童移民来说,最常问的一个问题就是“我是谁?”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出生在不列颠群岛,父母都是英国人。我们的文化、传统和习俗都是来自英国。我们的国籍、权利和权益就是我们的遗产。在这样一个毫无道理的决策下,我们被运送到了两万公里之外的世界的另一端。我们的罪过大都在于我们是破裂关系的产物。我们的平均年龄是八岁零九个月。在这样一个决策下,我们被从父母和兄弟姐妹身边拆散,被剥夺了祖父母和其他的亲人,被夺去了国籍、文化和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中有许多人甚至被剥夺了姓氏和出生日期。我们失去了人格、人权乃至尊严。我们被叫做移民男孩某某号或者移民女孩某某号。就这样,我们来到了这些陌生的国度,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
就是因为这些痛苦的回忆,我才写下了这个故事。
(此为本书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