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地
导语:现代性的新鲜之处(或者说连它的新鲜之处也是崭新的这一说法)恰恰来自于这种二元性。不管启蒙时代还创造了其他什么,它至少渴求创造出一些希望自己早已现代化的人。无论在理论界还是日常生活中,这种自我应验、自为证立的想法都激发了诸多批评与抗拒

 

既宣称又同时渴望自身拥有普遍适用性的理论并不多,现代性即为其中之一。现代性的新鲜之处(或者说连它的新鲜之处也是崭新的这一说法)恰恰来自于这种二元性。不管启蒙时代还创造了其他什么,它至少渴求创造出一些希望自己早已现代化的人。无论在理论界还是日常生活中,这种自我应验、自为证立的想法都激发了诸多批评与抗拒。
我年轻时在孟买生活,当时我对现代性的体验明显是通感式的,总体而言并未上升至理论层面。我在美国新闻处图书馆里阅读《生活》(Life)杂志及美国大学介绍目录,在距离我公寓只有五百英尺的爱神影院(the Eros Theatre)观看好莱坞拍摄的B级片(有时也看A级片),在这些活动中我耳闻目睹了现代性。我曾请求就读于斯坦福大学的哥哥(那是60年代初)为我带回几条蓝色牛仔裤,而他回家时,我从他身上的保镖牌体香剂中闻到了美国的味道。我逐渐失去了之前汲取的英国味儿,它曾来自于我那些维多利亚时代的教科书、大学里有关罗德学人的传言以及我囫囵吞枣式的阅读——比利?邦特(Billy Bunter)和比格斯(Biggles) 的故事,还有丽奇摩尔?克朗普顿(Richmal Crompton)和爱妮德?布莱顿(Enid Blyton) 的作品都在其中。我身上到那时为止还根深蒂固的英国味儿被弗兰尼与佐伊(Franny and Zooey)、霍尔顿?考菲尔德(Holden Caulfield)以及“兔子”安斯特朗(Rabbit Angstrom) 缓慢地吞蚀了。这些小小的挫败很好地解释了在后殖民时期的孟买,曾经的英格兰帝国是如何瓦解的。
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正在从一种后殖民主体性(英式措词、对牛津辩论社[Oxford Union]的幻想、由《接触》[Encounter]杂志管窥英国、以及对人文学科的贵族式爱好)过渡到另外一种:更加粗犷、性感和令人沉迷的新世界,其中有汉弗莱?博加特(Humphrey Bogart)的老电影重放、哈罗德?罗宾斯(Harold Robbins)、《时代周刊》(Times)以及美式社会科学。等我来到埃尔芬斯通学院(Elphinstone College),正待享受世界大同主义的乐趣之时,我可谓万事俱备:英式教育、孟买上层阶级的社区(尽管家里只有中产阶级的收入)、与大学中的大人物有些来往、哥哥是著名校友(现已过世)、姐姐也在同一所大学且她已结交了不少漂亮的女性朋友。但我已对美国上了瘾。我不由自主地踏上旅程:先是来到布兰迪斯大学(Brandeis University,时值1967年,学生在美国还是一个令人不安的混乱群体),接着又去了芝加哥大学。1970年,我仍被以下方向吸引着:美国社会科学、区域研究,以及无往不胜的现代化理论形式——在当时两极对立的世界里,它是美国精神的可靠保障。
以下各章可被视为在试图阐释这一旅程的意义:它始于孟买上映的电影里,现代性作为一种感觉镶嵌其中;它终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我在芝加哥大学修读的社会科学课程里,现代性在此作为理论出现。我试图在以下各章中以特定的文化事实为主题进行论述,并借它们阐明现代化作为事实和作为理论的关系。 这一过程与我体验现代性的旅程恰恰相反,它或许能解释我为何如此偏重文化层面;如若不然,这种分析方式恐怕很容易被误解成因专业而造成的随意决断,即一种人类学的学科偏见。

by阿尔君·阿帕杜莱

 

 

作者:阿尔君·阿帕杜莱
译者:刘冉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12年8月

 

既宣称又同时渴望自身拥有普遍适用性的理论并不多,现代性即为其中之一。现代性的新鲜之处(或者说连它的新鲜之处也是崭新的这一说法)恰恰来自于这种二元性。不管启蒙时代还创造了其他什么,它至少渴求创造出一些希望自己早已现代化的人。无论在理论界还是日常生活中,这种自我应验、自为证立的想法都激发了诸多批评与抗拒。

我年轻时在孟买生活,当时我对现代性的体验明显是通感式的,总体而言并未上升至理论层面。我在美国新闻处图书馆里阅读《生活》(Life)杂志及美国大学介绍目录,在距离我公寓只有五百英尺的爱神影院(the Eros Theatre)观看好莱坞拍摄的B级片(有时也看A级片),在这些活动中我耳闻目睹了现代性。我曾请求就读于斯坦福大学的哥哥(那是60年代初)为我带回几条蓝色牛仔裤,而他回家时,我从他身上的保镖牌体香剂中闻到了美国的味道。我逐渐失去了之前汲取的英国味儿,它曾来自于我那些维多利亚时代的教科书、大学里有关罗德学人的传言以及我囫囵吞枣式的阅读——比利·邦特(Billy Bunter)和比格斯(Biggles) 的故事,还有丽奇摩尔·克朗普顿(Richmal Crompton)和爱妮德·布莱顿(Enid Blyton) 的作品都在其中。我身上到那时为止还根深蒂固的英国味儿被弗兰尼与佐伊(Franny and Zooey)、霍尔顿·考菲尔德(Holden Caulfield)以及“兔子”安斯特朗(Rabbit Angstrom) 缓慢地吞蚀了。这些小小的挫败很好地解释了在后殖民时期的孟买,曾经的英格兰帝国是如何瓦解的。

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正在从一种后殖民主体性(英式措词、对牛津辩论社[Oxford Union]的幻想、由《接触》[Encounter]杂志管窥英国、以及对人文学科的贵族式爱好)过渡到另外一种:更加粗犷、性感和令人沉迷的新世界,其中有汉弗莱·博加特(Humphrey Bogart)的老电影重放、哈罗德·罗宾斯(Harold Robbins)、《时代周刊》(Times)以及美式社会科学。等我来到埃尔芬斯通学院(Elphinstone College),正待享受世界大同主义的乐趣之时,我可谓万事俱备:英式教育、孟买上层阶级的社区(尽管家里只有中产阶级的收入)、与大学中的大人物有些来往、哥哥是著名校友(现已过世)、姐姐也在同一所大学且她已结交了不少漂亮的女性朋友。但我已对美国上了瘾。我不由自主地踏上旅程:先是来到布兰迪斯大学(Brandeis University,时值1967年,学生在美国还是一个令人不安的混乱群体),接着又去了芝加哥大学。1970年,我仍被以下方向吸引着:美国社会科学、区域研究,以及无往不胜的现代化理论形式——在当时两极对立的世界里,它是美国精神的可靠保障。

以下各章可被视为在试图阐释这一旅程的意义:它始于孟买上映的电影里,现代性作为一种感觉镶嵌其中;它终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我在芝加哥大学修读的社会科学课程里,现代性在此作为理论出现。我试图在以下各章中以特定的文化事实为主题进行论述,并借它们阐明现代化作为事实和作为理论的关系。 这一过程与我体验现代性的旅程恰恰相反,它或许能解释我为何如此偏重文化层面;如若不然,这种分析方式恐怕很容易被误解成因专业而造成的随意决断,即一种人类学的学科偏见。

注:本文系该书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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