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晖 杜远 程娇娇
“当天晚上在人和转运站过夜,几十个平方的房间关了差不多上百人,重庆12月的天气冷得要死,因为里面关的人很多,我们很多人都是就着薄薄的被子睡在水泥地上,当晚一夜无眠,第二天一大早就被西山坪劳教所的大客车送到了西山坪,看着车窗外面熟悉的道路,熟悉的景色一切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就像此刻的人生。”
写下这段回忆的时候,谢苏明已经劳教期满,距其被释放的日子整整两年。
2009年11月12日,40岁的重庆酉阳男子谢苏明,仅仅是因为在天涯论坛上对一则新闻发表了一句评论。一天之后,谢苏明就此消失,先是以诽谤罪被重庆市公安局刑拘,后又以诽谤之名被处以劳教一年。
在接受律师浦志强的视频采访时,谢苏明仍然惊魂未定地说:“浦律师,如果因为我接受你的采访而人不见了的话,你可要管我。”
谢苏明已经分别向重庆市劳教委和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递交了申诉书,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前因跟贴一句话而被劳教的错误决定进行纠正。
从2012年5月起,重庆政府开始清理这些“因言获罪”的劳教案件,其中的一些人,已经获得了平反——“撤销了此前对其劳动教养的决定”。以下是三宗被平反的劳教案。
方洪案
方洪案是重庆“因言获罪”系列劳教案中的典型。
方洪,1966年生,网名“方竹笋”,平日喜好上网,关注时政新闻。2011年4月22日上午9点半,方洪以“方竹笋”之名,针对当时广被关注的李庄“漏罪案”检方撤销起诉,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评论。方洪的代理律师斯伟江表示,根据警方的笔录证据显示,这则微博的转发量只有3次,其实并没有起到多大的影响力。
然而,方洪在发布微博两天之后,即2011年4月24日17点40分,被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崇义派出所两位民警(本报隐去其姓名)带走做询问笔录,笔录中记载着警察与方洪的问答对话。
警察:你写这些言论的动机、目的是什么?
方洪:因为我平时没有事,写这些东西就是随心而写的。
2011年4月24日23点,方洪再次被涪陵区公安局法制科的两位民警(本报隐去其姓名)提出来做询问笔录。
警察:你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文章呢?
方洪:我认为是冤枉了李庄,我发的感慨。
警察:你还发表什么文章没有?
方洪:发表的多。
警察:都是些什么文章?
方洪:天南海北都有,有读教育的,有讲交通的等等。
警察:今天我们主要是来给你送达聆询告知书的,你有权申请聆询,有权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援助,我的话你听清楚了吗?
方洪:听清楚了,不申请聆询。
2011年4月24日,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分局经询问方洪后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0日。后又撤销拘留决定。同日,重庆市劳教委向方洪送达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聆询告知书》,告知方洪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拟决定对方洪劳动教养一年。
2011年4月28日,重庆市劳教委作出劳教审(2011)字第1662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方洪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对方洪劳动教养一年。次日,重庆市劳教委通过电话方式向方洪之子方迪告知了前述劳动教养决定后,将方洪送进重庆市涪陵劳动教养戒毒所执行劳动教养。
2012年4月24日,方洪被解除劳动教养。2012年5月8日,方洪向重庆三中院提起不服劳动教养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正是李庄案律师袁裕来。
5月18日,方洪案对媒体和公民敞开旁听,地点在涪陵区的三中院。已获自由的方洪像个大牌明星一样招呼着前来采访他的国内外记者和关注他“因言获罪”而发生戏剧性命运转折的众多旁听者。
由于案情简单,代理律师未作过多陈述,被告一方重庆市劳教委也未作辩解。法院在休庭15分钟之后,就做出了当庭宣判:撤销此前重庆市劳教委对方洪的劳教决定。
第二日,国内官方媒体新华社对此案做了报道。此后,方洪将5月18日作为一个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他的网名也更新为“方竹笋518”。
彭洪案
彭洪是因为转贴了一则打黑漫画而被劳教的。
2009年9月下旬,重庆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原重庆公安局长文强已经被捕。流传于网络间有一幅关于打黑保护伞的漫画,彭洪在天涯社区转发了这则打黑保护伞的漫画,并配了一句评论:“这把伞好怪哦!”
随即,网页上弹出一个网警的对话框,叫彭洪去重庆市网监总队把这件事情说清楚。彭洪被吓了一跳,不过他没有去网监总队把这事说清楚。
2009年10月初,网监总队和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派出所的民警找上门来。就像此前对待方洪一样,民警对彭洪做了笔录,询问其为什么要在网上转贴这则漫画,背后有什么动机和目的。
2009年10月14日,彭洪被刑事拘留,电脑和手机都被搜走。后来又被转到人和的劳教转运站,呆了两天。10月19日,彭洪被车子拉到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开始劳教生涯,其罪名跟谢苏明一样——诽谤。
彭洪后来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时说:“请律师,律师也不敢收。我给我老婆说,你去给杂志(媒体)打电话,我家里也不愿干。我妻子的文化程度是初中,在美容店工作,父母农民,吃低保,经济还是比较紧张。”“我在里面就没有继续抗争了。打算熬过去。我熬过来了。2009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13日。我减了33天,就是去年9月10日出来的。”
彭洪被释放之后,看到有着同样命运的方洪的故事,决定找劳教委要劳动教养决定书。这样彭洪就可以根据劳动教养决定书来起诉重庆市劳教委。
但彭洪的申诉之路并不十分顺利。
彭洪在网上找一些媒体和律师的电话,联系上了现在的律师,律师答应帮彭洪起诉重庆市劳教委,但是法院不受理,因为彭洪没有劳动教养处罚决定书。彭洪去找劳教委拿,又被支到派出所,然后就像被踢的皮球一样四处碰壁。最后没办法,彭洪通过方洪找到媒体。
2012年8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了彭洪事件;9月4日,人民网微博访问彭洪,并且发了新闻稿;9月9日,彭洪在凤凰网录制了闾丘露薇的时事讨论节目“全民相对论”;9月10日,彭洪领到了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
“9月10日那天北部新区公安分局通知的,我和律师、派出所警察一起去拿的。决定书内容就是重庆市劳教委认为对我的处罚不当,决定撤销对我的原劳动教养决定。当时是分局法制科给的决定书,领导们态度都很好,还跟我道歉了。跟当时让我去接受调查的时候比,现在太不一样了,办事的时候态度很亲切。这样的结果,我觉得很满意。媒体报道后才有今天的结果。如果不是媒体报道,就算有结果,可能也是无限期地拖延。”彭洪说。
任建宇案
任建宇出生于1987年,是一名基层公务员,在重庆彭水县郁山镇任“村官”,2009年6月从重庆文理学院毕业。
任建宇在2011年8月18日被处劳动教养两年。彭水县公安局将其劳动教养的理由是2011年4月~8月期间,任建宇发布了大量攻击党和政府以及时任重庆领导人的不满言论,并在QQ空间和群里进行散布。
2012年8月15日,受方洪案的鼓舞,任建宇的父亲任世六决定起诉重庆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并向重庆市三中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任世六决意为儿子辩护,出任儿子的辩护代理人。
10月10日,任建宇案在重庆三中院公审,但法院没有像方洪案一样,对任建宇进行当庭宣判。
任世六在诉状中写道:“原告(任建宇)作为新世纪青年,有幸体察人间甘苦,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跟同龄人中的大多数一样,既遵纪守法又拥护开放。就因为希望国家好,才会关心它、批评它。参加工作后的遭际,令原告认识到,现实的不如意,社会的丑恶,根源既在国民劣根性,也在制度不民主。无庸讳言,对现行政治体制,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对弊端的抨击,不仅是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是令国家领导人寝食难安的顽症。原告关注热点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转发学人的观点,这都是在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与所谓的煽动网民颠覆国家政权,风马牛不相及,根本不具有违法性,对社会有百益而无一害。因此,被告(重庆市劳教委)作出劳教决定,惩治原告的网上言论,没有事实依据。”
至记者截稿,任建宇案仍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