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公平的名义让自由迁徙成为现实
导语:

尊敬的教育部、公安部:你好!

相信贵部已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注意到了一个新的词汇——“自由迁徙”。温家宝总理在其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移、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这一政策目标的一个背景是,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人口流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截至2010年,中国有2.2亿余人离开户籍地迁居异地工作或生活。在北京,非户籍常住居民达704.5万,占常住人口比重的35.9%,上海、深圳的非户籍人口比重更高。

人口的大范围迁徙已成为一种事实。与之相对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仍然是与户籍制度捆绑,这也为人口的流动造成了诸多困扰。以教育为例,由于此前的高考报名与户籍制度捆绑,一些流动人口子女在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仍需回户籍所在地,为随迁子女的求学和家庭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可喜的是,从去年开始,已有十多个省份先后出台了异地高考政策,其他一些省份也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解决异地高考为人口迁移带来的障碍。但作为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北上广,在解决异地高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却并不乐观。三地均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使众多已在三地工作、生活的常住人口无法享受到教育服务均等化带来的便利。

从教育部发布的异地高考指导意见及三地就异地高考的相关回应来看,实行异地高考可能对本地学生升学造成的冲击以及可能带来的人口增加对城市承载能力的考验,是京沪最为担忧的因素。

不管是对现有的常住人口开放异地高考,可能对本地学生的升学造成的冲击,还是开放异地高考后,可能带来的新增人口压力,其根源均在于优质教育资源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的非均衡分配。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项研究,广东、安徽考生考进北大的概率只有北京孩子的1%,而上海考生考进复旦的机会是山东考生的274倍,内蒙古考生的288倍。这项基于计划时代城市、地区获得资源能力,拥有的高等教育资源水平而确立的指标分配体系,也已成为教育不平等的重要表现。

在促进人口自由迁徙的背景下,教育资源的分配更多的应该是基于区域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这需要公安部门在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将以户籍为主的管理体制改为以常住人口为主体的动态人口管理制度。

人口自由迁徙的背景下实现教育公平,各届专家已有较多论述,如以常住人口基数分配高等教育资源;以每年高三报名考生数分配教育指标;全国统一考试,一张考卷,统一录取等等措施。

你们也常说,教育公平是我们国家这五年做得最好的一件事情。相信在“为人们自由迁移、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新背景下,在新的五年,教育公平应大有所为,自由迁徙也将逐步为现实。而京沪的实施效果当为最好参照。

公民 刘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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