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与网络团体
导语:网络治理的概念,通常会让人想成网络是一体化的空间,而且是一个持续的空间,怎么样来进行这样的研究工作,我们应该让大家了解到我们不只是有一种网络而是有多种的互联网,因为我们有着不同的参与模式,有不同的参与者。

经济观察网 塞西琳•梅阿黛尔/文 感谢法国大使馆和《经济观察报》,我很高兴来到这个国际性的论坛。刚才我听到谭先生的发言,大概是十年以前我开始研究这个关于网络治理的问题时,那时候我们的主题仅限于法学界的人来研究。有一位著名的法学家说,他们很早就对互联网感兴趣,但是其他学科的领域,比如社会学,其实对于这种网络是如何得到治理的,这个问题关注的是比较少的。因此,美国的法律学家洛朗希就提出很多自己的评价。我们会经常谈到自己的看法,比如像网络的治理,这种治理是取决于四大支柱以上的,谭先生强调了一点,比如在公共行动上,也就是法律方面,因为在几年之前我们还说网络是没有得到治理的,而且网络是完全避开国家控制的,但是其实现在完全不是这样,国家的行动在中国不是这样,在美国更不是这样,我想国家的实力也会表现出来,这也是一个支柱。刚才各位也提到更多的参与者他们也加入进来更好的规范或者说是组织起我们的网络,因此这也成为了一大支柱。另外是我们说的网络结构这个词,它意味着我们在网络中有技术规范以及V3C这些东西,所有的规范能够促进我们推动我们对网络的建设,最后一个基础就是社会规范,韩石先生也提到了,网络是人类的一个行动,也是个人的一种行动,同时网络也会被人们所接受所运用。

说到底,我认为网络治理的概念,通常会让人想成网络是一体化的空间,而且是一个持续的空间,怎么样来进行这样的研究工作,我们应该让大家了解到我们不只是有一种网络而是有多种的互联网,因为我们有着不同的参与模式,有不同的参与者。我们的制作形式、目标也不一样。所有这些问题就提出来网络的客观性在哪里,互联网会支持持续下去么?这也是对网络建设来说是一大挑战。

我今天谈的是大家关注不够的,就是在网络上的一些活动,我把它称之为集体活动或者说社团活动。本身社团这个词我们就会有很多的讨论,比如说有电子的社团,其实是这样一群人,他们聚集在一起,他们共同在一段时间内,由于一个行动联系在一起,我对这个定义可能会比较模糊。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在网络上不断的扩张这个集体,不管是形式上非正式的,他们都在不断的扩张,而且他们的组织方式,让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政策,所有这些都是没有得到充分研究的,这些都属于一种自己进行组织的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但是我们意识到对于社团来说,我们其实应该看到他们是有一定的社会秩序的,而且在这些甚至是具有进攻性的社团中,比如斯拉特研究过的这些互联交换一些低级色情照片的人,像这些人充分到人们比较不能接受的团体他们也有自己的一些规范,所以这些问题我都非常感兴趣。我们对网络团体定义很难达成一致,我深知进行了分类,我在我的一部关于互联网治理的著作中提出多元化的组织形式,我们更好的了解所有的团体复杂性多样性,让大家更好的来明白这些团体的组织方式。

我分成四种互联网的方式,首先我想可以称为交流团体,这些团队成员首先交换的是信息,然后是财产,比如说有人提出一个信息,别人给予回答,那么他就会以自己的财务或信息作为交换。这在网络上一直延续下来,比如可以是一种商业的易贝这种的商业论坛,还有问问题就提供一定报酬,还有照片交流。我一直在犹豫是用团体还是社团,因为我们每次讲到社团就会讲到是一个集体,而这是一个我们想象中虚构的一个团体,第二大类型,我只能用英语词,所有的成员他们都希望能够得到一种即刻的汇报,每个人带来自己的知识,但是我必须要立刻得到回应,但是更当的是直接的一种对话,第三种是获得一致认同的团体,比如说一些病人他们在网上组成自己的团队,我们一起来建设对疾病的定义,也许在医学界还没有得到认同的疾病我们来给它定名,这些病人患有同一种病他们聚集在一起达成一致。这是通过他们的互联网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更像社团的是集体工作这样的团体,实际上他们就是在一起制定一个工作的计划规划,像维基百科会有共同的工作成果,虽然我们看到这种团体并不像我们所说的社会秩序中工作的团体,但是也是把人们聚集在一起,这些人一起工作,为同一个项目进行工作。这个类型是我们研究最多的。但是其实第一种交换的团体也进行了很多研究。

为什么这些团体分类会提出这些问题,尤其是这些团体是如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因为很容易加入和退出某个团体,因为我们的机制是让人们能够非常灵活的进出,比如讨论人员的名单中,我们发现组织是非常简单的,他们用寄送邮件人的名单而已,特别简单就可以加入到讨论中来,而且人们可以在上面取得联系,他们之间的联系应该说是很薄弱的,在这些团体中他们没有一个最高级的权威,有时候会有一些外界的赞助者,但是我们感到质疑的是,这些团体他们的远程活动,通过一些技术来联系在一起,他们是如何进行自我组织的,然后他们怎么实现这些交流,显然就是这些网络上的团体他们的组织,首先是要通过把管理的任务交给类似于界面的类似机器人的管理人员,让他们通过特别高技术的通讯方式来进行管理,这些机制是很不相同的,一方面他们能保护这些团体,同时也可以,比如说有一些不恰当的网络行为,这些都可以进行保护,我们还可以设计出一些机器来更好的促进我们合作交流,使我们共同的工作成果能够更加协调,就像在维基百科上,机器人可以使整个团体的轮廓更加清晰,而且我们可以定谁能参加,以什么样的条件来参加,以及不同的参加者他们的权利及身份,另外这些机器人还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定义大家集体共同的生活规范,尤其像维基百科这些工作人员,我们发现有一整套的工作机制设置起来,让大家更好的在成员中进行决策,让他们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把他们召集到一起作出决策,我们发现通过这些高技术还有一定的规范,在这当中我们的实践操作就被界定下来,就像一个法国的法学家曾经说过,人们发现我们的技术建筑变成了权力的组织者。

我们这种团体的生活通过了新技术的中介会发生变化,我们会改变共同生活的规范,我们发现所有这些技术工具,比如说名单上的人进行规范之后,各种信息纳入其中,让我们在一起的城市或者是周围环境纳入其中,政策的要素就是这样,并不是要产生一些对于我们成员之间的分歧进行裁断,实际上他们的程序主要是为了让大家减少分歧,更好的让我们更好的进行自己共同的计划更好的工作,而且我们试图能够达到平等,但是这就意味着是技术管理了整个互联网团体的自治能力,实际上有一个互相的变化,比如说在技术会改变人的做法,而我们的做法本身也会对技术产生效应,这就使得我们的技术能够更好便于人们实践,而这些实践反过来又会改变我们的技术,我们的问题是想知道,这种共同政策是怎样被决定的,这些都是临时参与者,我们怎么样让他们信任我们的这些政策,实际上很有意思的一点是,我们政治社会学发现,普通的政治模式并没有通过集体行动表现出来,总体来说大部分互联网团体都拒绝选出一些代表把管理权力交给他们,就像我们建立国家有《宪法》一样,因此并没有西方民族的模式来运作,另外他们也没有按照自我管理的模式来进行运作。我们达到一个大致上的协调一致,而不是像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合性民主,而且一方面我们拒绝了从上到下的强加的权威,另一方面我们也很难定义团体中的代表是什么人,他们能不能代表别人发言。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信任机制上的,在这种类型的机制中,必须首先确定一下信任的条件是什么。

我刚才说到我们不接受从上到下的管理模式,这些团体他们通常都是有一些很多人的名单的掌握者,他们会更好的去确保名单上人的参与,保证他们都能参与到讨论中来,保证他们共同的活动,我们根据这些,我自己研究的疾病讨论的名单的人中,我们发现他们得出的结果,实际上他们的产出80%的参与者提供了10%的成果而已,像维基百科当中也是一样的,很少的人活跃在这,但是他们作出了很大的成果,他们也不是像西方有代表性的民主体制也不是君主专制的政权。

我举一个小例子,我们在讨论人的名单中,我们经常看到有些人会参与的特别多,结果变成了一种秘密讨论,名单中没有把别人纳入进来,这种团体就会做出回应,不能让那些沉默的人没有发言权,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当中。我们意识到只要有人想把一项规范强加在别人身上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强烈的团体反抗情绪,因为他们不喜欢某一个权威性质的人强加一个规范。最后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说在某些条件下不是所有的群体,不是所有的情况,我们发现这些群体通过他们参与的模式和方式,最后带来了一种共同的方式和政策的方式,他们展开了一些实验的场所,如果一个积极的信息传递出来的话就会有积极的因素。谢谢!

作者简介: 法国国立矿业大学通讯技术社会学教授、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法国国立矿业大学创新社会学中心研究员、索邦大学数字化与媒体学院合作研究员、巴黎政治学院“时间、媒体、社会”团队研究员、法国国家科研中心“辩论与媒体”研究小组成员。著有若干部以通讯技术、网络为题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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