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户,万里第一

张志勇2015-07-22 10:46

经济观察报 张志勇/文 

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国务院原副总理,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万里,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7月15日12时5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万里担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他以非凡的政治胆识,大力支持、推广肥西县“包产到户”和凤阳县小岗村“包干到户”的做法,在僵化的旧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他也因此成为农村改革的先锋。本文讲述的即是这段峥嵘岁月。回顾这样一段改革历史,不仅仅是为了纪念一位伟大的改革者。——编者

中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农村政策的变化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包产到户,说到底,就是在农村先恢复个体经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起始点,不能不说是来自第一批从农村走出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家。个私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农村包围城市”。

小岗村的惊天之举,正符合了那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在当时包产到户仍是禁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问题的文件里已明文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但中国农民有自己心中的小九九:人家都在偷着做了,咱也整,反正法不责众。于是,安徽省很多地方都在偷着搞。

然而,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表了署名张浩的“读者来信”,这篇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文章。这篇文章一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事就大了,这就是后来称为的“张浩事件”。当时中国农民的判断就是听广播说了什么,看报纸写了什么。

这封读者来信中陈述了对农村分田到组或到户的不满,《人民日报》还配发了编者按,认为“张浩同志的建议是正确的”,号召纠正错误做法,稳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

听了广播的农民顿时陷入困惑和慌乱,有的农民干脆就表态:不包了。

这封读者来信的经过是这样的,1979年2月,甘肃省档案局的干部张浩回老家洛阳探亲,发现村里正在搞分产到组或包产到户。因家里劳动力不足,少分了几头牲口,于是张浩就给党中央写信,陈述了自己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满,说搞包产到户就是倒退,不得人心,会给生产带来危害,希望中央将农村生产体制改回人民公社制度。

报上一登,匣子里这么一广播,包产到户就成了靶子。据当年处理这篇读者来信的人民日报前农村部主任李克林回忆,张浩来信见报后,洛阳等地很快作出决定,一律停止搞责任制。有的还专门发文要求停止包产到户。

这封读者来信的刊登并配发编者按,显然是有来头的。很多史料记载,这完全是依照了当时主管全国农业的有关负责人的指示。而此时,安徽已率先实行农业改革,有关农业政策问题的争论自上而下日益尖锐。各地关于农民抢牲口、分农具、闹分社的报告,正不断地递交到中央有关负责人的手中。在此问题下,1979年3月12日至24日,中央有关负责人还召开过九省市农业负责人会议,寻求统一思想,要求必须依靠已有政策,稳定人民公社制度及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制度。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周曰礼提出,无论包产到户还是包产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周曰礼的这一观点在当时显然是一枚重磅炸弹。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安徽显然成了众矢之的,遭到舆论的“合围”。

也就是在3月15日的当天,刚听完广播就有人给当时的省委书记万里打电话,万里平静地说:“不管怎样,我这里已经干开了……备个案,搞错了,省委检查,我负责。”

凤阳人听了广播,看了报纸都有些不知所措,万里叫秘书给他们打电话,说:“人民日报能给你饭吃?”面对各种舆论的“合围”,万里指示安徽省委给人民日报写信,组织文章,针对张浩的文章,予以反驳。

3月30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安徽省农委辛生、卢家丰的来信,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文章明确地说出张浩的来信和“编者按”,“在我们这里造成了混乱”,批评一些人“把联系产量责任制说得一无是处”。信中尖锐地指出:包产到组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并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它既不改变所有制性质,又不违背党的政策原则,为什么现在却把它当做“错误办法”,要“坚决纠正”呢?……好像包就是资本主义,一包就改变了所有制的性质,集体经济马上就要瓦解了,这种看法实在是站不住脚。

人民日报为此也加了编者按,并承认,3月15日发的张浩来信和编者按“有的提法不准确,今后要注意改正”;还说,各地情况不同,不能搞一刀切,并直接说明:不管用哪种劳动计酬方式和办法,不要轻易变动,保持生产稳定的局面。

这篇反驳张浩的来信和编者按,很快稳定了农村的村耕生产,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对包产到户的压力。同时,也使包产到户逐渐走向公开化。但当时人民日报为了保持相对平衡,当天还在报上发了一篇支持张浩的来信。

今天来看1979年3月30日这篇文章,不难看出,文章中没有直接提“包产到户”这样一个固定词组,而是用了“联系产量的责任制”这样的模糊说法。但在当时,这就触及到最要害的问题,那就是“所有制”。可以说关于所有制的争论,一直伴随着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从农村到城市,从国企改革到个私经济的发展。但无论什么样的理论和论调,都没有来自于现实的检验更直接,更有说服力:“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多剩少都是自己的。”这样生动、直白的百姓语言,常常是最深刻的。

1949年至1979年间,计划经济体制带给民众的是难以忘怀的贫穷。这种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是互相依存的。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称之为“不堪回首的年代”。如何能吃顿饱饭,成为当时民众生活中最大的奢望。

1956年全国人均粮食产量为310公斤,1960年下降到215公斤,1978年达到320公斤,22年里,中国的人口在不断增加,可粮食产量始终在徘徊。自从统购统销以后,中国农民就没有真正吃过饱饭。“文革”其间,割资本主义尾巴时,农民自己想搞点什么都是“私”。“狠批私字一闪念”,“与灵魂深处私字拼刺刀”,文化大革命在“灭私”达到登峰造极的时期,还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些被后人看来荒谬至极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主张。

“剩多剩少都是自己的”,可以说,这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来自农民最早对“私”的回归,以及之后人们对“私”不断的默许和承认。

“剩多剩少都是自己的”正是“自利的打算”——对私欲的承认,承认“私”的合理性。在农民看来包产到户是在给自己种地,而不是给当官的种地,剩多剩少自己能看到能享受到,不像在人民公社里边,自己的没有,想吃拿人民公社的,到头来公社更是啥都没有。这正是包产到户的生命力所在。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召集胡乔木、邓力群等人就农业问题发表了重要谈话。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明确地说:“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他还肯定和赞扬了安徽肥西县和凤阳的大包干。

这些建议和谈话极大地推动了包产到户的发展。这一年的8月,国务院的领导做了调整,华国锋、纪登奎、王任重、陈永贵不再担任总理和副总理,万里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农委主任,主管全国农业工作。这使得农村工作的思想得以解放,包产到户得到推动和发展。

刚刚上任的万里就与农委的领导班子召开了关于包产到户的座谈会。会上要形成一个报告,这个报告就是后来产生影响的著名“75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通知》。

针对当时对包产到户的激烈争论,为了平衡各方意见,经过与胡耀邦和万里商量,杜润生巧妙地改写了“75号文件”,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在前面加了一段话: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前进的不可动摇的基础;但过去人民公社脱离人民的做法必须改革。在现在条件下,群众对集体经济感到满意的,就不要包产到户。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这个文件虽然在历史上还有一些局限性,但它打破了多年来包产到户等于资本主义复辟的僵化观念,等于从另一个角度充分地肯定了包产到户,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正式肯定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这在当时是中国共产党对包产到户认识上的重大突破,给广大农民撑了腰,壮了胆。

“可以包产到户”——虽然是指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但实质是承认了包产到户的合理性,承认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也就是公开承认了“私”的合理性。这同时也是为私营经济“粉墨登场”和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生存环境,并埋下伏笔。

1981年春夏之交,来自安徽的调查报告说:包产到户是“农村的曙光,中国的希望”。这一年夏收之际,全国有161万个生产队包产到户,占生产总数的32%。

1981年的冬天,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之后,国务院领导到东北考察期间有个建议:不要再强调不同地区不同形式了,要让群众自愿选择,选上啥就算啥,领导不能硬堵。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就是根据这一精神,起草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在包产到户问题上一锤定音的“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中央发布了该年的“一号文件”。正是这个万里主持推动农村改革时期的重要文件,在75号文件的基础上向前大大跨进了一大步。文件正式肯定了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而结束了包产到户长达30年的争论。文件的最大突破是: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的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正式文件上第一次承认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的,这是给包产到户上了社会主义的“户口”。

胡耀邦对这件事特别高兴,他说:“最好每年来个一号文件,以显示连续性、重要性和权威性。每年搞一个农村工作的战略性文件,下次还要排一号。”

此后5年,每年中央的“一号文件”都是谈农业问题,这就是人称的五个“一号文件”。这五个“一号文件”指导和推动了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其主要精神分别是:1982年——正式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1983年——放活农村工商业;1984年——疏通流通渠道,以竞争促发展;1985年——调整产业结构,取消统购统销;1986年——增加农业收入,调整工农城乡关系

五个“一号文件”也是中国农村改革开始阶段的记录。

到1982年年底,全国大体上已有80%的农民实行了包产到户,粮食再度丰收,产量增长9%。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基本被瓦解。

到1983年,全国12702个人民公社宣布解体,实行包产的生产队占总数的98%。第一个摘掉人民公社牌子的是四川省广汉市向阳人民公社,挂了22年“人民公社”的牌子,在1980年6月18日被摘掉了,后来人们仿佛都不记得这个地方,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广汉是重灾区,使人们再次想起它的这个“第一”,如今的向阳镇有“天下第一乡”之称。1984年,又有39830个人民公社宣布解体。至此,人民公社及其下属生产队在中国大地上不复存在。

人民公社是中国当代史上一次乌托邦理想的大规模“实验”,特别是从1958年到1962年,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属于个人的私人空间被严重地压缩。尤其是人民公社的“共产风”,被视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公共食堂,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所有家庭彻底消灭私有财产,一切东西都可以共享等等,今天看来是如此的荒唐可笑,在当时却被视为共和国最具有创造性的伟大实验。然而,历史规律是不能用实验来证明的,历史的教训再次证明了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从此也学会了如何尊重群众的意愿,积极支持试验,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废除人民公社,又不走土地私有化道路,尊重客观事实,把握经济规律。

曾在1979年担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兼政研室主任,后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协助万里在安徽省推进改革的著名农业经济学家吴象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体制,标志着突破单一公有制的探索取得一次重大胜利,具有深远的意义。他在2001年出版的《中国农村改革实录》一书中就包产到户揭示了4个要点:

——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民掌握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直接结合,从而可以自负盈亏,大大提高个人积极性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家庭承包使农民由普通劳动力变为经营主体,实质上意味着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内创造了一个市场经济的细胞。其存在与发展,必然引起一系列后续变化,使经济体制改革不可逆转地走向市场经济的总目标。

——家庭联产承包的分配方式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不仅体现了多劳多得,而且使农民有了剩余产品处置权,突破了个人只能占有生活资料、消费资料而不能占有生产资料的老框框。农民有了自己的资本,就能推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制采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突破了在公有制内部不能兼容个人私有制的框框,为公私混合的经济树立了一个成功范例,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础。

吴象得出的结论,正是昭示了由此而产生的个体私营经济,尤其是自有资本和自主经营权的“自我支配”。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之后随之出现了两个意想不到的情况,一个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即原来的社队企业逐步发展为乡镇企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为农村致富和逐步实现现代化,以及整个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开辟了一条路;另一个是在农村出现了专业户及其协作联合体,流通领域出现了长途贩运、私人购买汽车跑运输、私营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

包产到户为中国私营经济的复苏和发展提供土壤和发展的空间,这实际上是新时期中国个体私有经济的萌芽。而之后在中国市场中所产生的一大批民营企业家,很多是先来自农村,从农村走向城市,如:刘永好三兄弟、鲁冠球、张宏伟等。

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一创造时,或许还应该看到,大包干之后农村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此后中国改革逐步从农村向城市延伸。但三农问题至今仍是中国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农村有很多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如果说,30多年前,包产到户破除了对“公”的迷信,找回了对“私”的承认,现实的中国解决农业问题更需要理性的思考和反思,20世纪中国人渴望的农业现代化,我们还有多远……这些实在需要关注农业问题的专家学者和官员做深入的研究。

历史就是这样。包产到户其实在浙江的温州搞得最早,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温州人始终没有放弃包产到户,虽然一次又一次被打下去,又一次一次偷着搞,但历史却选择了安徽小岗村,历史就是在其特殊的时候,留下最具有标志性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