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如何成为胡适(下)

周泽雄2016-07-05 15:24

【笔墨事功】

周泽雄

对于写作,胡适多次表白过一个态度:

我的文章改了又改,我是要为读者着想的。我自己懂了,读者是不是和我一样的明白?我要读者跟我的思虑走,所以我写文章是很吃力的。这是一种训练,这种训练是很难的。别人写文章,只管自己的思想去写,不为读者着想。我是处处为读者着想的。

这态度让人肃然起敬,也叫人哭笑不得,胡适文章惹眼的优缺点,恐与该态度有染。唐德刚对胡适的评价有某种倨恭不定,时而捧上云端,时而痛加贬斥。细细想来,这份大起大落,并非不可索解。

既然“改了又改”,按说胡适文章不致出现太多低级错误,何况胡适熟悉校勘法,还提到过陈垣、周作人的榜样:“陈援庵(垣)遇到重要的校勘,是倒过头来校勘的,使它失了文词的意义,硬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校对。周启明(作人)发表的文章,终要自己作最后的校正,才付印的。”——然而,在文化大师这一档次的人物里,我从未见到有人像胡适那样漫不经心,留下满地笔误。其中个别错误,若隐去作者大名,读者甚至会有掏戒尺打他手心的冲动——

罗氏(罗斯福)三任总统胜利当选后,乃敢明目张胆地援助抗战国家。虽向侵略者挑战,亦在所不恤。

胡适对罗斯福总统怀有敬佩,又素来不屑正话反说,如此,“明目张胆”就实足滑稽了。诚然,从词源上说,“明目张胆”原寓褒义,但作为“处处为读者着想”的启蒙大师,胡适无权使用一个只有专家里手才洞悉究竟的词源学含义。该词一出,胡适“改了又改”的自夸,顿显成色不足。再看一个例子——

在我大学四年级那一年,我获得卜郎吟文学论文奖金……这宗五十元的文学奖金对我真是雪中送炭。再者由于一个中国学生竟然得了一个卜郎吟文学奖,当时竟然变成新闻。

连用两个“竟然”,又算哪家文法?几让人疑心含有双重否定。倘“改了又改”,其中一个“竟然”断无苟活之理。胡适的文学革命观里,包含八条著名主张,如“不用典”。“不用典”是否高明暂且不论,然身为倡议者兼强力推行者,胡适概括上述主张的一篇文章,标题居然就是个著名典故“逼上梁山”,这是不可思议的自我打脸,难怪章太炎说“胡(适)于语言文字,向来粗疏”。下一组出自《胡适自传》的关联例子,虽与文法无关,胡适独有的“粗疏”,却让人惊掉下巴——

先母所生,只适一人,徒以爱子故,幼岁即令远出游学;十五年中,侍膝下仅四五月耳。

十四年之中,我只回家三次,和她在一块的时候还不满六个月。

我年甫十三,即离家上路七日,以求“新教育”于上海。自这次别离后,我于十四年之中,只省候过我母亲三次,一总同她住了大约七个月。

《胡适自传》篇幅不大,关于自己与母亲“一总”住了多久,胡适每隔四十来页就换一个说法,让人错愕。胡适多次提到自己记性不佳,说平时读书主要“靠硬记”,但这个疏漏无关记性,攸关态度。胡适可能真.的地无法记住与母亲合住的日子,但对一位“写张便条”都要考虑“给后人省多少事”的学者来说,漫不经心地罗列三种时间,等于给后人无端添乱。本来,无需“改了又改”,大作付梓前只要“校正”一过,这个疏漏即可避免。尤其奇怪的是,其中“不满六个月”是一个注重精确的描述,意在表明传主记得很清楚,且胡适撰写自传时,正值年富力强,记忆力不致下滑太大。再则,就算茫然于长短时间,也有两种通行策略可采:要么避实就虚,囫囵言之,要么强行固定一种说法,一口咬定“不满六个月”。总之,听任三种时间在书里无序流窜,“态度”上肯定说不过去。

如果相信胡适的诚实,认为上述笔墨事故仍不足以否定他“改了又改”的表白,我们就得给胡适法外增法,另作解释。且尝试言之。

文人写作的常见病是自视甚高,好为豪语,俗话“文章自己的好,老婆别家的好”,道出了庸常文人的某类通病。但“自视甚高”并非一个需要竭力矫治的写作痼疾,其弊端不过在于分寸失当;相较而言,以温良驯顺为笔墨美德,一味自我贬抑,将写作之道混同于礼仪待客之道,危害更大。因为,作者总是需要点自珍自爱的,适度的自恋(以避免臭美为界限)也不失为一种心理润滑剂和助燃器,可以维持写作激情于不坠。就本性而论,优秀作者都有某种孤胆英雄气质,他对表达荣耀的饥渴,对文字功业的留意,在成全个人功名的同时,幸运的话也会附带升格为民族文学的骄傲。莎士比亚的作品充满了表演欲,杜甫一旦失去“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个性追求,他的诗性法力也会失去泰半。诗贵有我,文之贵也不在“有他”,只是程度略轻而已。

写作一味“为读者着想”,方写数语,即思张三是否能解,李四会否有惑,下笔处处掣肘,作者又将何处著我?“目中无人”纵有欠妥之处,总好过耳目里充斥摩肩接踵的芸芸万姓吧?胡适为读者操心过度,目标读者又主要以学生及工友、农友为主,长此以往,写作难免失去必要的激情和亢奋,写作心绪也渐趋萧索沉闷。此种情绪下的“改了又改”,迹近服文字苦役,效率是谈不上的。

所有的写作都有假想读者,假想读者不同,表述方法和写作心气也将随之上下。在《西方正典》的作者哈罗德·布鲁姆坚持认为,西方近现代文学里的一流人物,心目中都有莎士比亚的存在。托尔斯泰、弗洛伊德对莎士比亚不敬,也未尝不是一种嫉妒——在布鲁姆眼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主要是一位散文家,其不敬则体现在竭力证明莎剧作者另有其人。布鲁姆的观点或有过于新奇之嫌,但我们不难达成如下共识:某人的假想读者是知音方家,还是乡间老妪,定会对其写作心态造成影响。而胡适,众所周知他的选择是后者,他早就知道“我的朋友都不读我的书”,却不以为意,坚持以“老妪能解”的方式向普罗大众宣扬民主大法。

胡适面向民众的态度堪称诚挚,他刻意祛除了身上的文人气质——那原是传统文士最难割舍的气质。胡适接受过传统文人的教育和训练,却好像完全没有古典文人的癖好:他不会给书房起个斋名,对文房四宝也没有特殊追求。明朝才子张岱自称“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胡适对此一概无感,只以收藏火柴盒自娱。台静农打算给他治一枚藏书章,胡适提的要求是:“就用‘胡适的书’四个字,字体用隶书,不用篆字,叫人一看就认得。”藏书章原属个人雅玩,是一件意在取悦自己的私人器物,并不要求别人“认得”。胡适心悬民众,近乎失控。

良性写作,必须有些目中无人的因素,仿佛直面、单挑某个语言之神。为读者着想过度,则会斫伤文气,颓唐情怀,使得原本充满乐趣的私人写作,蜕变为一种应卯履职的笔墨公干:不是所有事情都能被宏伟目标激活的,写作即是其一。即便心怀公心,写作过程中也不宜把“小我”驱逐太过。我愿意相信胡适写作时“改了又改”,但由于心力另有贯注,失去了传统文士的考究欲和竞争心,结果就颇难称善了。

另外,作者的公共责任感、文化使命感过强,有时也会诱导他将自家作品混同于天下公器,进而失去抚词弄句、精益求精的心情。与预期中的内容重要性相比,作者还可能认为,在公共作品里过于强调私人品质,有失体统。这倒也有例可循,索尔仁尼琴并非缺乏文学野心的人,但当他意识到更充分、更全面的揭露有助于社会摆脱苦难时,他郑重放弃私人荣耀,在《古拉格群岛》后记里呼吁“时机一到,一旦有可能,就请幸存的朋友们,熟悉情况的朋友们集会到一起,……需要的话,就修改它,需要增加的地方就请增加”。约翰·密尔自幼熟悉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也和胡适一样很早就留意公共表达技艺的培养,语言上的“浩然之气”并不稍缺,但当他意识到自己阐述的自由学说有可能推动人类的政治进步,他果断放弃“原创权”,宣称“我对自己署名的《论自由》一书中的学说没有原创权”。他还坚持认为,亡妻泰勒夫人不仅应该与自己共享署名权,实际贡献还更大。

作为天生的知识分子,胡适走得更远,导致不少文章失去单独赏析的资质。严令自己的表达只能以普罗大众的理解为标准,与迫使一名爱美姑娘不得梳妆打扮、只以素颜示人,具有同等的心理难度。姑娘被禁“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日子一久可能失去对美丽的敏感,毕竟,“蓬头垢面,不掩国色”云云,只是阶段性地适用于“天生丽质”者,而胡适的笔墨天赋原非突出,又执意素颜示人,终因文人意气阙如之故,留下诸般遗恨。——好在多是小节,他全力捍卫的民主高论及“方法”,峥嵘仍在。

周策纵曾提及胡适一个“毛病或痼疾,就是用‘了’字结句的停身韵太多了”,经他统计,胡适“总计新体诗(旧体诗词不算)共六十八题,有‘了’结的诗行共一百零一条好汉,平均几乎每诗快到两行”。——写诗时的胡适,得有多么大的无精打采,才会写出那么多“了”,还浑然不当回事儿。唐德刚如此附和周策纵:“我想胡先生如果也曾写过《爱眉小札》一类的作品,那一定糟糕得令人不忍卒读。”

处处为普通读者着想,听上去很美,却可能是一种沙盘美德、纸上富贵,经不起检验。但话分两头,胡适文章中的若干不足固然有负其“中国文艺复兴之父”的巍巍声名,他通过巨大舍弃而斩获的另类风景,别人同样难以企及。胡适在一条乏人问津的道路上独自前行,所见所得,自有迥异他人之处。而他选择这条似宽实窄的表达僻径,本身也是其独特的胸襟抱负使然。他在1915年5月28日的日记里写道:

吾生平大过,在于求博而不务精。盖吾返观国势,每以为今日祖国事事需人,吾不可不周知博览,以为他日国人导师之预备。

两年后,他脑海里又萦绕着“我们预备要中国人十年后有什么思想”的问题,并在日记里告诫自己:“此一问题最为重要,非一人所能解决也,然吾辈人人心中当刻刻存此思想耳。”——25岁时即立志成为“国人导师”,其文字心气与寻常文士定然大有不同,我们拿寻常的笔墨章法掂量他,话一出口说不定即落入“燕鹊安知鸿鹄之志”之讥。在胡适“为读者着想”的背后,同样有着“为自己着想”的周详思虑,不可不察。

把握得当的话,坚持使用平易的表达,本来就需要更大的勇气和自信。19世纪英国文章大家威廉·赫兹里特在《谈平易的文体》一文里,曾推荐一种“可行的技巧,那就是坚持使用绝对普通的词,而这些词所表达的意思既不会因为某些令人生厌的情形而被贬低,也不会借助于那些呆板而专业的典故来显示其重要性和说服力”,好像是在声援胡适的八条主张。赫兹里特尝现身说法:“作为一个作者,我尽力使用那些平常的词和通常的方式组织语言,就好像我是一个小贩和商人,只使用普通的秤和尺码。”

胡适不是“小贩和商人”,他的做法更彻底,更富牺牲精神,“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我确信,胡适对于“文似看山不喜平”、“嬉笑怒骂皆文章”挑逗读者的常规技艺,嗤之以鼻。有人问他对李敖的文章怎么看,胡适说:“在我的年纪看起来,总觉得不够……他喜欢借题发挥。……你要记得,作文章切莫要借题发挥!”胡适也不会在文章开头多费心思,他压根不打算通过先声夺人,玩一把“未成曲调先有情”的表达前戏,“我的文章都是开门见山的。”标题也是如此,胡适天生做不来“标题党”:《归国杂感》《什么是文学》《论翻译》《研究国故的方法》《再谈谈整理国故》等等,都是典型的胡适式标题,读者只有事先知道作者是何等样人,才有兴趣拜读。好在胡适名满天下,以他“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声名,他像音乐家那样把标题按序编号,读者也会买账。

胡适的文章观里似乎藏着某种贞操观,他评价某君时说:“他的文章太轻薄了。你要知道,写文章的态度要严正,切不可流于轻薄!”政治人物林长民当年说:“适之我们不怪他,他是个处女,不愿意同我们做过妓女的人往来。”说的虽是做人处事,但也不妨移评他的文章。昔人常持一种做人与做文的两分法,著例即梁简文帝所谓“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重,文章且须放荡”。胡适对此法不屑一顾,他追求一种绝对意义上的言行一致。除了正大光明,再无别种文字手法可入胡适法眼。

在胡适的法眼之外,原本存在着一种更加悠久的文章术,姑且命名为“兵法写作”。盖自有写作以来,人类社会从未有过纯粹的“言者无罪”、“畅所欲言”环境,表达与惩罚的关联度,或多或少总是悬在作者案头。战国思想巨子韩非撰《说难》,已道尽厥旨,司马迁感叹道:“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即使在视“言论自由”为立国之本的当代美国,一柄名叫“政治正确”的悬剑,也常令执笔者左右不适,动辄得咎,虽不必担心牢狱之灾,丢掉饭碗仍是可能的。如此,在批评与避祸之间,就有一片适合文字游击战的区域,供批评玩家小心策马,谨慎扬鞭。那是一套与兵法相通的表达技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常规手段:瞒天过海、围魏救赵、指桑骂槐、假痴不癫、声东击西等等,李敖的“借题发挥”亦在其列,隶属一支名叫“影射”的战术分支。在批评话语密布雷池之地,作者因顾忌“逆鳞”而借鉴兵法韬略,自属情有可原,不宜轻非。

影射虽属无奈,神奇的是,它又会带来文字上的种种美色,助推作者写出生动俏皮、风月无边的犀利妙文。“兵法写作”一方面具有风险,另一方面又极易收获赞美,这种赞美是如此浓烈,以至受赞者未必有心情倾听钱锺书的一条忠告:“赞美很可能跟毁骂一样的盲目,而且往往对作家心理上的影响更坏。因为赞美是无形中的贿赂,没有白受的道理;我们要保持这种不该受的赞美,要常博得这些人的虽不中肯而颇中听的赞美,便不知不觉中迁就迎合,逐渐损失了思想和创作的自主权。”结果,因擅长影射而畅饮点赞之乐的作者,还可能形成一种俏皮强迫症,似乎不让读者隔三岔五地拍腿叫好,写作即归失败。

迷恋影射技艺者,易忽略堂皇表述的重要性。“兵法写作”里有暗礁和湍流,作者迫于形势采取的“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文字魔术,也会令观点横生枝节,使题旨出现变异。此外,读者接受此类文章,有时不是因为其内在理据,而是受到其别致表述的魅惑和感染。影射文章的好处是:令读者欢喜,让批评者恼怒并无奈。坏处是:你观点有毒,也会让人欣然吞下。

这就回到胡适的选择了。胡适警示我们,对知识分子写作来说,让读者莞尔或亢奋,让观点变形或潜伏,非但不是一种正当目标,常常还会坏事。长远来看,用花枝乱颤的文字技艺表演观点,效果未必高于另一种安静风格:它将作者的私人情怀蒸发殆尽,不作愤懑语,不为煽情语,唯以无懈可击的理据推进观点。文贵有我,理尚无我,当“摆事实,讲道理”以纯粹形态出之,再挑剔的读者、再严酷的当轴者都无法嗅出醉翁之意时(作者本来就不是醉翁),其思想反而可能伴随“正道直行”的堂堂锣鼓而臻于最大化。

胡适的堂正写法之所以可行,还与作者早年“爆得大名”有关。但仍有一个事实足以支撑胡适的选择:历来存在一些伟大的书,主题明显不见容于某类社会,但表述的扎实性和严正性,口气的非个性化及非战斗性,使得素以专制著称的国家都不好意思把它禁掉。约翰·密尔的《群己权界论》(即《论自由》)经由严复翻译而在大清朝风行一时,即是一例——大概没有哪位精于“借题发挥”者,能自诩比密尔的见解更高明、更新锐,他们同样写不出胡适的《人权与约法》,那份渗入骨髓、持论正大的阳刚之气,确实不是凡品。

如果汉娜·阿伦特算伟大知识分子,胡适接近完美知识分子:他不够伟大的地方,正好促成了完美。完美知识分子通常不以思想超前、见解新奇著称,他们是盗取天火的人,而非制造天火的人;是传播民主福音的人,而非创立民主思想的人。作为真理的使徒,他们对文明社会的实际贡献,常常还能超越前贤。在学问和思想领域有资格鄙薄胡适者大有人在,但说到中国的“民主男神”,胡适当仁不让,舍我其谁。

在纽约的胡适寓所,唐德刚曾“沙发斜倚、手捧咖啡”,向胡老师请教“‘四声’填词(一般人只分平仄)”的问题。胡适“一发难收,竟向我谈了一整晚有关宋代词人用韵的问题。一夕之谈,真是胜读十年书。……难得的是胡先生随口念出的百十条例子。他在美成、白石、三变、八叉……晚唐、五代、两宋诸朝中的大小词人的作品中,信手拈来,无不贴切。真是倒背《花间》而能融会贯通之!”唐德刚惊愕之余,喟然感叹:

二十多年来,教过我的文学老师,以及学界前辈,乃至朋辈间所有的才子佳人,没有一个和胡适比不显得灰溜溜的。胡适之那种盖世才华,真是人间少有,天下无双!

这大概说明,胡适亦有斑斓之才,锦绣之笔,只是为了“国人导师”的目标,才强自谦抑,大加割爱。比如,胡适在公开著述中不愿说什么“美成”“八叉”,他只会老老实实地写周邦彦、温庭筠。他的精神力量足够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