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喊话万科:希望做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

余舒虹2016-07-09 02:34

经济观察网记者 余舒虹/文 宝能系持股万科比例增至25%,触及第五次举牌红线。7月7日,万科发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披露了宝能增持万科涉及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财务情况,及宝能系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信息。

同时,宝能高调喊话万科管理层,称希望做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但并不排除继续就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事宜提出相关提案的可能性。

与去年12月万科发布的上一份权益变动报告书相比,宝能此次在“其他重大事项”中做了大量说明,不仅再度回应罢免万科董事会提案,还对市场关心的几大问题做了表态:

一、举牌万科的目的:希望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宝能称认同万科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认可万科的品牌与管理,怀着与上市公司董监事及全体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和继续发展万科品牌的愿望,投资万科并持有万科股票。作为第一大股东,宝能与万科全体股东包括万科其他重要股东、 中小股东和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利益诉求高度一致。

宝能表示要“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因此期待在万科价值不断提升过程中分享较为丰厚的投资回报,真诚希望万科发展越来越好。

二、对万科管理层态度:尊重和看好管理团队,希望优秀者继续留任。

在报告书中,宝能对目前万科管理层在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表现和业绩表示认可。前期(罢免万科董事会监事会)提案是为了给全体股东一次依据《公司法》、万科公司章程规定公开、公平、公正、重新提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董监事的机会,以能够让董事会、监事会均衡代表股东的利益。

宝能表示,尊重且看好万科的管理团队,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欢迎并真诚希望”管理层中的优秀者继续留任万科。

在宝能十分在意的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问题上,报告书提到:事业合伙人计划已经持有一定比例的万科股票,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在万科拥有巨大实质权益和利益;相信参加合伙人计划的忠实、勤勉的公司重要管理层人员,不会因为前期提案产生不稳定,不会使万科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受到实质影响。

三、推动董事会、监事会合理改组,使万科回到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

在此前的罢免提案中,宝能曾提出万科管理层存在未尽的信息披露问题,万科已实质成为内部人控制企业。报告书提及,希望能够推动前述提案进程,继续推动万科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合理改组,使万科回到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

宝能称“抱着最大的善意和开放的态度”,将充分尊重各方股东、公司管理层在解决方案中的意见,依法合规在满足上市公司治理框架内与各方达成最终解决方案。

宝能指出,希望通过纠正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偏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行为,把万科的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到上市公司法律框架下,以接受全体股东的正常监督,推动万科长远健康发展,真正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的企业标杆。

四、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万科股份的可能。

通过7月5日和6日的增持,宝能系合计持股万科比例已达到25%。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宝能系必须停止增持并履行公告义务,在公告期限内和公告后2日内,不得继续交易万科A。

报告书还披露了宝能系持有8家境内外上市公司股份逾5%,分别为:华侨城9.89%、中炬高新45.50%、韶能股份33.94%、明星电力5.02%、中国金洋19.58%、南宁百货14.65%、南玻26.36%、合肥百货6.72%。相比于半年前的报告书,宝能系在此期间对华侨城、中炬高新、韶能股份、南宁百货、南玻集团均有增持。

但对于外界关注的宝能资金来源问题,报告书中并未作详细说明。

宝能在报告书中表示,本次权益变动是出于对万科发展前景看好而进行的权益类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万科股份的可能性。而未来假如宝能继续增持至30%,则有可能触发全面要约收购红线。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这意味着宝能系增持最多有可能达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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