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专家陈赤谈资管新规:信托机构必须改缺陷、补短板、新定位

蔡越坤2018-04-27 21:49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纪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资管新规落地之下,2018年信托机构业务转型势在必行。

信托专家、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陈赤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作为以资产管理为主要功能定位的信托机构必须主动顺应监管导向改缺陷:影子银行色彩较浓、通道业务较多、合规意识较弱;补短板:业务结构单一、涉足领域狭窄、投资能力不强、国际视野不宽的,新定位:新时代下高质量发展的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机构。”

为确保平稳过渡,《意见》充分考虑存量资管产品期限、市场规模及其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和规模,兼顾增量资管产品的合理发行,提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设置为“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相比征求意见稿而言,延长了一年半的时间,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

陈赤对记者称,当务之急是,信托机构要运用好过渡期的安排,化压力为动力,尽快改善资产质量、优化产品设计、升级产品模式。一是加快风险项目的处置,力争在过渡期内消化历史包袱,从而轻装上阵,迎接新的挑战。二是走基金化的道路,避免单一项目带来的过度集中风险。三是在处理风险项目时,探索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尝试不全额兑付预期收益、仅兑付本金不兑付预期收益以及不全额兑付本金等技术路线,逐步打破发生风险时本息全部刚性兑付的陈规。关于中期规划,信托机构应充分发挥特有的综合金融功能优势,重塑业务结构、再造业务模式。

对于信托机构未来业务如何转型发展,陈赤对记者表示,一是要坚定树立主动管理的展业思路,大力培养专业投资能力,尽快构建“资产管理+债权融资”双主业模式;

二是培养与信托制度密切相关的投资银行和受托事务管理业务作为双辅业。在非标债权类资产收缩的压力下,预计资产证券化市场将会扩张,信托机构在这一领域的受托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大有可为;具有事务管理特征的慈善信托、消费信托、土地信托,则在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国家重大任务和改革活动中不乏用武之地;

三是要将财富管理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进行积极培育,以适应日益增多的超高净值客户对财富安全、财富传承、全球配置资产的需求。此类业务多为单一信托,监管限制不多,信托机构展业的自由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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