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证券机构廉洁从业 券商人士称公司内部应有标准

黄一帆2018-05-10 17:55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一帆 5月4日,证监会网站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对经营机构在各类业务中廉洁从业事项进行规范。

一位券商人士戏称,以后证券从业者不能抢着买单了。

从适用范围来看,《规定》适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其中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

另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以及相关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也要参照执行。

《规定》中强化机构内部检查、报告机制,明确证监会的现场检查职能,纳入日常检查体系。另外,针对每项廉洁从业义务性要求,制定相应的违规罚则。

具体来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在机构中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机构内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其中《规定》中第九条引发从业人员讨论。该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包括(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而另一位证券从业人士告诉记者,“假如以前都送,现在不送,客户马上就被人抢走。”他表示,“我不收,但你不能不送,这是态度问题。”而这次的规定会造成一些变相情况出现。

一位华东券商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应该要对具体的招待提个标准,对礼品和服务有个具体的标准。”

在本次《规定》第九条后,另有对上述情形解释不适用情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依法合理营销的,不适用前款规定。该券商人士表示,说不能请客吃饭有些夸张,“一般券商内部有标准,不超过就应该可以”。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华东新闻中心记者
关注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和资本市场中所发生的好玩的事,对未知事物充满好奇,对已知事物挖掘未知面。
关注领域:上市公司、券商、新三板。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