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解读:带量采购挤掉销售费等“水分” 药企还能赚钱

阿茹汗2018-12-08 17:2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网 记者 阿茹汗 带量采购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随着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公布首份“4+7”城市带量采购开标结果,带量采购新政如何影响药企以及更加广泛的医疗保障市场,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12月8日,国家医保局对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此次“4+7”城市带量采购共涉及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最终结果显示,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成功率81%。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比88%,原研药3个,占比12%,这也意味着仿制药替代效应开始显现。

事实上,12月6日招标结果首次公布之后,药品采购价格的降低一度成为焦点,价格降幅远超行业预期。对此,联采办负责人介绍,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此次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例如,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专利悬崖”显现。

“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2%,展示了联盟采购、带量采购的力量。”联采办负责人认为,该结果符合预期。“集中采购本身具有降低采购价格的效应,具体到企业,由于各自的费用结构不同、市场结构不同,降幅有高有低。上海市2017年对26个品规药品开展带量采购,平均降幅为54%。参考上海市效果,本次集中采购总体降幅符合预期。”

值得一提的是,中标价格的降低反应在资本市场是医药股的下挫。联采办人员进一步说明,中标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药价虚高严重是我国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权威部门调查资料,在药品销售价格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仅占了较小的部分。因此这些拟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

联采办负责人从长远分析道,长期利好效应会显现,且当期非利空。他进而称,拟中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根本原因是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下,既往包含在销售价格中的销售费用、市场推广成本等“水分”没有存在必要了。第一,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第二,承诺及时还款降低了企业占款和融资成本。第三,联盟采购显著降低了其市场推广成本。第四,以市场换价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这些因素可以对冲药品降价的影响,给中选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对于集中采购带来的预期效应,试点办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将在四个方面起到作用:一是药品降价提质;二是药品行业转型升级;三是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四是医疗保障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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