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史上最快立法:外商投资法“新”在哪里

张文扬2019-03-04 20:14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文扬 据新华社3月4日消息,在当日上午11时15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在发布会上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张业遂说:“这是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取代了过去“外资三法”的外商投资法,从第一次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不足三个月,立法速度很快。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

张业遂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也就是“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面临新的形势,“外资三法”也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据张业遂介绍,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他认为,这是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的变化在于,针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征收和补偿、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草案都作出明确的保护规定。

此外,港澳台“三资”不再像过去的三个外资法一样被包含其中。张业遂对此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时港澳台属于单独关税区,来自港澳台的投资既不同于外资,也不完全等同于内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对港澳台投资一直参照外商投资进行管理。他强调,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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