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黄润秋:强化重典治污 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失信“黑名单”

董瑞强2019-03-13 10:45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三场大会发言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建议,以法治利器严惩环境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

他说,目前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问题依然突出,包括建设单位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大量存在,生产企业超标排污、暗管偷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

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共通报的103个典型案例,涉及全国多地政府、企业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比如,衡阳常宁市不惜牺牲生态环境,让保护区为矿产开发让路;吕梁市敷衍整改,近4000吨/日超标废水直排;鞍山市“土小炼油”取缔不力,3.5万吨危废倾倒坑塘;绵阳市失职失责,当地210万吨磷石膏仍堆积如山等。

在黄润秋看来,“这其实就是因为生态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致使违法者受益远远大于成本或者代价。”

他建议,完善重典治污法律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现行涉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制定时间较早、处罚力度偏软、不适应当前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的法律或相关条文,抓紧提出修订建议。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乃至“倾家荡产”。

此外,他还建议对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严重违法行为,增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形式,并根据违法所得的一定倍数(如5-10倍)确定罚款数额。

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中国刑法专设“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将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作为犯罪行为予以惩处。此外,还有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表示,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整体发展态势呈现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案件大幅上升、罪名相对集中以及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上升迅猛等三个特点。

黄润秋建议,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典型案件双向咨询、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等制度,实施案件移送、联合调查等机制。

“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力度,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并强化生态环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生态环境失信 ‘黑名单’,实施授信融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行业禁入、表彰评优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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