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保代培训会透露重要信息:红筹三大财务门槛 六大原则评估科技创新

姜鑫2019-03-19 09:14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一场又一场的培训会,将科创板的工作不断加速向前推进。

3月18日晚间,又有四家拟登陆科创板的公司名单出炉,分别是新三板挂牌企业日久新材、华润集团子公司华润微电子以及民生证券储备的项目广东利元亨和天奈科技。

名单不断更新,究竟什么样的企业有望成为科创板第一批尝鲜者?券商又将如何选择项目?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就此问题,在3月16日召开会员准备工作座谈会后,上交所又在3月18日开展了“2019年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系列培训班(科创板专题)”,注册制下,保荐工作如何开展,企业如何上市、信披等问题也渐渐明晰。

红筹企业面临三大财务门槛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红筹企业补充财务信息涉及的财务指标及其调节信息、调节过程的披露事项制定了《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

据了解,关于这类型企业,上交所也分不同企业设置了不同的准入门槛。

已经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需要满足市值大于2000亿元的要求;而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则分为两种情况,对于一般的红筹企业,要求市值达到200亿元或以上,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

而对于满足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于相对优势地位等条件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条件则有所放松,分为市值和营收两方面考核:指标一:预计市值大于100亿元;指标二:预计市值大于50亿元,且营业收入在5亿元或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同股不同权类的企业也要符合上述标准。

六大原则评估科技创新

与会人士透露称,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面向经济主战场,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是核心。

在企业科技创新的评估上或将在六个方面评估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首先是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是否权属清晰、 是否国内或国际领先, 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其次,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 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第三,是否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第四,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第五,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 是否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 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成长性;第六,是否 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是否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 是否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该人士还表示,在保荐工作中,上交所要求不要简单的对照行业清单来推荐企业;不要简单的对照上市条件来推荐企业;更加不要抱着闯关的心态;不要降低标准来推荐企业;不要追求保荐数量;不要降低保荐质量。

关于科创板上市的五套标准,该人士称,一般是企业的经营性确定性越强,对市值要求越低;企业经营性不确定性越高,我们对市值要求越高。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发行人对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自我评估,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发表专项意见。

据了解,培训会上,监管层还对保荐机构提出四点方向性要求:一是确实学好改革文件和配套规则;二是做好承担严格把关责任的准备;三是切实把好科创板公司质量入口关;四是切实遵循廉洁执业的纪律要求。

不得同一年两次申报同一家企业

培训会上,科创板上市周期也初步明确。据与会券商人士透露,科创板上市周期大概为9个月的时间:上交所审核不超过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回复不超过3个月,中止审核期限不超过3个月,合计不超过9个月。

注册制不是不审不核,也不是只做形式审核,该人士表示,上交所明确称如果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将依法依规行使否决权。如果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必要时启动现场检查。

由于科创板推行注册制,保荐工作也给券商提出了新的要求。上交所将根据申请文件齐备性、中介机构资质等决定是否受理(未提及因行业定位问题不予受理的情形)。同一家保荐机构12月内申报的企业两次不受理,则停资格3个月。保荐人签字数量较此前有所变化,为2+2+2。

该人士还表示,与现行发行制度不同的是,上市委与审核机构共同承担审核职责。

上市委是合议制,不是一人一票,与发审委的决策模式不同。上市委人员构成以系统外为主。

未盈利企业信批要求严

科创板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信息披露事项也显得越发重要,据与会人士透露,科创板对保荐机构信息披露的水准和深度提出更高的要求。部分发行条件也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将通过一轮或多轮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发行人,中介机构要及时、逐项回复。

具体来看,与现行IPO披露相比,或许更重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强调公司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要求从管理层的视角,结合业务与技术、经营模式、技术,竞争力等要素,披露取得经营成果的逻辑。

而对于未盈利的企业,上交所在信批上也做出了要求,会与人士表示,该类企业信息披露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 说明是偶发性因素还是经常性因素导致;分析影响,主要是对持续经营的影响;分析趋势, 尚未盈利的应披露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 存在累计未弥 补亏损的应分析披露在上市后的变动趋势。同时,还需要进行风险提示, 如: 一定期间无法盈利、 无法分配利润, 收入无法按计划增长, 研发失败, 产品或服务无法得到认同, 发展受到限制;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的分析触发退市条件的可能性.投资者保护措施;以及累计未弥补亏损是否由新老股东共担;减持股份的安排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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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