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新蓝图

张文扬2019-03-30 03:59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文扬 继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为“外商投资法”)》后,3月28日,从海南博鳌又传来了有关外商投资法的新动向。

“为确保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目前中国政府已启动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工作,以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这将在年底前完成,确保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上如是说。

而现在,中国正在积极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国落地。李克强强调,“我们坚持扩大开放,落实竞争中性原则,还在全面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是与外商投资法不一致的,都要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

目前,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成为外资本身最安全、最具回报价值的投资洼地之一。据商务部数据,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近95万家,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1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去年全球跨国投资下降了19%,但是中国吸引外资还增长了1.3%。“要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切实维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李克强此言一出,当即获得场内经久不息的掌声。

溯源

外商投资法的出台非一日之功,其酝酿与完善历经8年之久。作为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早在2011年就已启动修法研究,2015年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立法者多次到改革开放一线,如自贸区等地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多次组织论证评估会,就外商投资法的社会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评估,并充分吸纳了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领域的成功经验。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为“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而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李克强总理有关全面准入的承诺为外资企业再次注入了一剂强心剂。他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李克强给出了外资市场准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他说:“今年6月底之前,我们将再次修订发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条目,扩大增值电信、医疗机构、教育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领域对外开放。”

中国在对外开放上拿出了诚意。李克强表示,中国的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而且“非禁即入”将全面落实。中国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以公正监管保障中外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中国还将加快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今年要明显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中国欧盟商会在3月29日对经济观察报的回复称,他们注意到李克强总理在博鳌的讲话,并认为修订上述领域的负面清单,是对外开放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同时,他们也期待,相关部门也必须采取进一步的步骤,使其充分开放并吸引大量投资。“在负面清单中扩大增值电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措施。”中国欧盟商会表示,他们期待未来取消更多的壁垒,比如放宽许可证条件等。该商会表示,下一步,欧洲企业迫切希望看到这些承诺得到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支持实施规则的扩展,并希望看到它们得到彻底和及时的实施。

这一天,并不遥远。

外资企业的心思

外资企业对外商投资法的新进展反应积极。一家名为霍尼韦尔的外资企业早在1935年就进入过中国,改革开放前的1972年又随着尼克松总统访华来到中国参与现代化建设,从此在中国扎根,至今在30多个城市设立多家分公司和合资企业等。其公司中国总裁余锋向经济观察报介绍,中国已经是霍尼韦尔除美国外最大的市场,他们已经在中国拥有20多个制造企业,一万多名员工。

在听到李克强总理的演讲后,余锋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李克强在3月28日的演讲中介绍了专利法修正案的新进展——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修法将引入加倍惩罚的赔偿机制、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要让严重侵权假冒者承担付不起的代价。不允许强制转让技术。”李克强说。

惠普全球高级副总裁、亚太区总裁黄天聪认为,外商投资法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个人在这个市场当中都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余锋目前的期待就是,能够早一点看到外商投资法的细则。“从现在看来它增加了透明度,也鼓励企业之间正常的交往、正常的技术转让,这是非常好的。我们也相信细则出来以后,会进一步的让中国更开放一点,进一步的鼓励企业之间的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那么也能促进整个中国的经济进一步的发展。”余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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