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遭债权人申请重整,或化解债务危机

洪宇涵2019-10-10 15:0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宇涵 10月9日,ST银亿(000981.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债权人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安”)的《通知书》。《通知书》称,浙江中安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宁波中院受理,公司是否将进入重整程序尚具不确定性。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债权债务进行重新调整、资产进行重组或者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

2019年4月4日,浙江中安与银亿股份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约定由银亿股份向其支付工程款1,469,335.50元。截止目前,浙江中安对公司的债权共计1,469,335.50元已届清偿期,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仍未予以支付。

ST 银亿在公告中称,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宁波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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