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启动 涉33个新品种、单品入围企业最多6家

瞿依贤2019-12-30 10:2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瞿依贤 12月29日下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第二轮带量采购正式启动,将在2020年1月17日开标。

与第一轮带量采购相比,本次带量采购涉及33个新品种,中标企业数量和选省份的方式都有较大变化。

新一轮带量采购规定,低于2家企业申报的全部入围,最多可以入选6家企业(当申报达到9家及以上时)。2019年9月的带量采购扩面,规定每个品种中选企业不超过3家,取最低报价。

入围企业

采购量和采购时间为:实际中选企业1家,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采购周期1年;实际中选2 家,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采购周期2年;实际中选企业3家,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采购周期2年;中选4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采购周期3年。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对经济观察网分析,这一次的中标企业数量和中标周期都更加科学,从中标1家到3家到现在最多6家,符合全国市场总量的特点。中标周期从1年到现在4家中标的话3年,每年中标工作量很大,还有今年中标明年不中标对企业打击很大。

在带量采购扩面中,药企的价格竞争非常激烈,比如阿托伐他汀钙片,10mg的中标价格分别为齐鲁制药的0.12元/片、兴安药业的0.13元/片和乐普的0.32元/片,而在2018年的“4+7”带量采购中,该品种的中标价为0.98元/片。再比如重庆药友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在扩面结果中的价格为0.07元/片(5mg),也就是7分钱1片。

从2018年12月的第一批药品集采,到2019年9月的带量采购扩面,到这次的第二批药品集采,带量采购体现出来的降价趋势是一定的。金春林同时表示担心,如果不中标企业的生产线都撤了,整个生态会发生根本性变化。现在有4000多家企业,实际运作的有3000多家企业,集中度小,但“今后是不是某一个品规的能生产的企业比较少了”,“现在过多以后会变得过少”,企业生态可能会遭到一些人为的破坏。

这次的招采文件还有一个亮点——1.8倍报价原则,同品种超过最低报价1.8倍的企业自动出局。为了避免企业“兵出险招”给出极端低价挤走竞争对手,文件同时给出了两个兜底原则:以公布的天花板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计算,降幅大于等于50%或者单位可比价低于0.1元可以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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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林认为,1.8倍原则避免了中标企业之间的价格差别过大,这是对原来政策的修缮,符合规律。“中标企业数量扩大了,原则上竞价的压力降低了。但是很多企业经过两次的实践,还是存在‘囚徒困境’效应,如果不中标马上‘死’,为了中标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报出匪夷所思的价格,因为越不中标以后机会越少。我个人觉得竞争压力可能好一点,但是也很难说。”

本轮带量采购在中标企业选省份的方式上也跟前两次有所差别。根据规则,“第一顺位企业优先在供应地区中选择1个地区。优先选择完毕后,从第一顺位企业开始所有拟中选企业按顺位依次交替确认剩余地区,每个拟中选企业每次选择1个地区,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所有地区选择确认完毕”。

依照规则,最低报价企业可以优先选择2个省份。从全国来看,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南等是用药大省,相比中西部尤其是西部省份,北上广这些省份市场更大,这条规则也是向低价企业倾斜,鼓励企业报低价。

经济观察网记者还注意到,此前流传35个品种中的糖尿病用药二甲双胍两个剂型没有进入集采目录,而二甲双胍这个品种涉及上百家企业。

金春林表示,社会普遍认为二甲双胍最应该进,因为竞争最激烈,用量非常大,但是它涉及上百家企业,对企业的影响力太大,很难定集采细则,“按常规中标最多6家也不行,到最后会影响供应,把供给的生态打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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