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 “三保” 中央“暂借”给地方政府1100亿

杜涛2020-03-04 22:1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在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背景下,中央暂“借”给了地方1100亿元,尽管年底依然要“偿还”。

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会议确定,一是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留用比例。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留用约1100亿元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二是加快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各地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按时足额支付。有缺口的地区一律要调减其他项目支出。三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控新的增支政策。

3月4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六条,分别是压实“三保”保障责任,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切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王泽彩告诉记者,新增留用约1100亿元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虽然全年不增加县(市)可用财力,但是阶段性给予县(市)资金使用权。根据分税制体制规定,提高资金留用比例之后,中央国库能够让渡县(市)国库可支配或可调度的实资金净增加1100多亿元。年末财政决算实施国库资金清算时,县(市)财政等要将不属于自己的多余资金,偿还给中央或上级财政国库。这是一个阶段性政策工具,不关乎财政体制重大调整。一句话,虽然没有调整体制收入分成比例而增加县(市)财力,但是净增加了县(市)财政国库调度资金。

一位研究财政体制人士告诉记者,通俗的讲,阶段性提高地方政府留用比例,就是在这个阶段,中央借钱给地方政府,但是在年底中央和地方结账的时候还会算回来。国库里面的现金流和指标是分开的,地方财政留用比例是指每年中央与地方会有一个财政分成的比例,其依据是上一年地方财政上缴和中央转移支付的基数,这个比例不是固定的,而且中央和各个省市之间也不是一样的。

王泽彩进一步解释,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一个预算资金调度问题。根据《预算法》规定,资金调度是指国库库存资金供应量紧张时,及时组织调入资金,满足用款需求,从而保证资金的供需平衡。实践中,中央每年下达地方财政资金国库留用比例,以确保预算执行的稳定性、平衡性和可持续发展。可以看出,通过提高“留用比例”,即资金调度的留用比例,而不是税收分成比例。但是,分税制体制没有改变,只是前移了支出关口而已。此政策前置了地方财政4个月的可用资金流量,必将进一步提高县(市)财政的“三保”能力。按照现行体制和此次政策调整规定,实际上是中央将地方财政7月份以后的财力,前移到3-6月移分配、使用。这样,将有效缓解县(市)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中央尽最大努力满足地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上述研究财政体制人士认为,阶段性的比例调整,只是影响了当下的现金流,也就是提高了地方政府这几个月的现金流,操作最好的方法就是县区留款增加5个点,市和省里不变,中央少拿5个点。

通知也提出,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期间各地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应全部通过提高县级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或增加日常资金调度的方式留给县级使用,不得滞留在省级财政。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段支持地方“三保”?核心在于疫情之下,原本就财力紧张的地方财政承受的压力更大。一位地方财政局的人士告诉记者,增值税占半壁江山,没有经营行为,就没有增值税,地方财政在原来就紧张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工资、运转、民生支出都会紧张,更重要的是下面的几个月,若是纳税人再不复工,恢复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只会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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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