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纪公司现乱象:天津信唐经纪人员编造虚假报价信息 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

蔡越坤2023-11-06 22:1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11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下称“交易商协会”)披露,日前调查发现,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津信唐”)经纪人员在交易撮合过程中,利用信息优势,有意向经纪客户编造虚假报价信息以制造价差,同时虚构交易对手,安排特定账户介入交易链条赚取价差收益。

具体来看,天津信唐作为经纪商,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天津信唐货币经纪人员陈力、蒋鑫在“21云南债33”交易的撮合过程中,背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利用经纪业务信息优势,有意编造虚假报价信息和虚假交易对手,故意制造买卖价差并安排特定账户赚取不当交易利益,损害了其经纪客户的正当利益。天津信唐未能防范上述行为发生,对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天津信唐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内部控制及从业人员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直接责任人员陈力、蒋鑫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

交易商协会表示,案件反映出,部分货币经纪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和执业操守欠缺,货币经纪行业整体规范水平有待提升。

据悉,货币经纪业务快速发展,货币经纪公司逐步成为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重要组织者,经纪报价、撮合交易等行为深度影响市场运行,相关数据展示对提升市场透明度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修订发布了《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指引》,并在交易即时通讯工具使用、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等方面制定发布了相关规范。

今年9月份,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此次《通知》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强化报价环节源头规范。明确报价分类标准,统一标识规则,对货币经纪公司发布报价行为予以规范。第二,强化数据展示分层分类。对不同类型报价要素进行差异化展示,明确撮合成交数据展示要求,提升经纪数据质量。第三,强化数据合作安全合规。货币经纪公司与经纪数据展示平台合作应当保障服务质量与公平竞争,并就合作情况进行报备。

交易商协会要求,各货币经纪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确保合规稳健展业。

针对上述事项,11月6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天津信唐官网披露的联系电话,截至发稿,尚未获得接通。

据悉,目前,监管层已批准6家货币经纪公司,分别是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信唐、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上田八木货币经纪(中国)有限公司等。

根据天津信唐官网介绍,天津信唐是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短资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天津首家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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