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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接受回购 中新地产摆脱破产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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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马巾坷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马巾坷 5月13日上午,中新地产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召开,会上中新地产债权人接受该公司提出的可转债回购要约。

提及的这笔可转债是于06年5月发行的,本金总额为13.40亿港元,2011年到期。而今年6月12日要面临第一次付息。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中新地产本应以120.01%的价格回购债券。

此前中新地产提出以本金的4折回购该笔债券,为此,今年4月16日,中新地产召开债权人会议,但由于参会人数不够,而被迫取消。而5月11日晚,公司发布公告,提升回购债券价格至6.3折,要求债权人在6月12日前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并在13日,再次召开的中新地产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被中新地产债权人接受通过,这也使得中新地产避免了破产清算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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