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经有望成为股权直接投资第一家券商

管理员2007-01-24 10:32

    

      今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与境外投资机构合资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议案》,议案称,公司将与胜达国际集团(SICO)合资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境内拟上市公司的股权。双方合资的承诺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各方将出资5亿元人民币,各占50%比例。

      据悉,少数创新类券商直接投资试点资格获批几无悬念,已经悄然备战股权直接投资业务,公司的投行人员已奔赴各地物色合适的项目。此外,其他规范类券商的筹备工作也已暗流涌动,据悉,大部分证券公司纷纷筹备成立新的直接投资部,专门负责这项业务的运行等相关事宜。据悉,中信证券有望率先获得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

      而监管层的推动成为券商积极备战股权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日前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透露,监管层将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支持证券公司进行产品、服务和组织创新,并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展融资融券、直接投资等业务的个案试点。同时,当前证券行业工作重心从风险防范转为创新发展,探寻券商新型盈利模式、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成为当务之急,而非上市公司股权直接投资业务是一项重要的创新业务。

      国家鼓励证券公司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政策已经明确,与直接股权投资相关的法规逐渐完善。在2006年2月7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允许证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另外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信托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完善了直接股权投资法律保障体系。

  同时,随着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非上市股权直接投资的资本退出渠道问题正得到逐步解决;经过券商综合治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券商已可以胜任直接投资业务风险控制的任务。此外,国内直接投资管理人才日益增加,亦便于券商组建投资管理团队;而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创新平台日益丰富,也拓展了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空间。

      据介绍,券商直接股权投资可选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有限合伙制、券商内部事业部制和独立有限公司制。在外资投行主要利润来源中,承销费仅占一小部分比例,大部分的收入来自股权投资收益。外资投行在国内进行股权收购获利丰厚,引起了广泛关注。去年年初,海螺水泥、华新水泥、冀东水泥、山水水泥等水泥公司部分股权陆续被摩根士丹利等外资收购,而去年11月以来,高盛连续收购了美的、福耀玻璃、阳之光各约1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