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收不收应交人大讨论
导语:在正当的程序下,应该相信公众的智慧能做出最优的公共选择。

经济观察报 华提/文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近日明确表示反对征收房产税。反对的理由是,房产税属于存量税收,从实际情况看,中国税收应该主要是增量税收,逐渐减少存量税收。因此,许善达反对扩大房产税试点,针对交易环节征税更符合实际。

无独有偶。央行原副行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也曾就房产税公开发表意见,她认为,不应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国家应简化房产税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她表示,征收房产税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但目前征收房产税的政策意图、标准皆未明确,应尽早提交全国人大讨论。

两位金融财税领域里的卸任学者型高官对房产税直言不讳地发表意见,自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房产税是近年来公共领域里炙手可热的话题,牵涉每个人的利益,而其到底是否会正式开征、如何征法,以及要达到的政策目标究竟为何,一直未见官方有明确而正式的表述,在这种情况下,始于2011年初的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只能各自摸着自己的石头过河,效果不彰,空留下弯腰在河里忙乎的尴尬身影。与此同时,关于房产税的争论在媒体上一直没有停止。在一片混沌中,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表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显然,许善达、吴晓灵的声音之所以受到舆论的重视,一是缘其身份,二是缘于房产税征收问题复杂而混沌的现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许、吴二人的讲话,切中了公众在房产税问题上的疑虑心态。

其实,关于房产税的意义、征收的必要性,近年来媒体上已经连篇累牍。其中美国成为学者专家们最津津乐道的样板。的确,美国五十个州都有房产税,并且不管拥有一套还是多套住房,一律要交纳房产税,税率基本为房屋价值的1%-3.3%,而且每年征收一次。房产税在美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税种,公众不抵制它的原因,是因为税收征收主体不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而是郡、市和学区,真正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美国优美的社区环境、免费的公立中小学教育及校车接送,良好的社区安保环境,很大程度上都依赖房产税所提供的财力。

但是,公众对房产税,不因专家学者的苦口婆心而减少疑虑。相反,随着增收房产税的声浪愈高,公众对待房产税的疑虑心态越发水涨船高。可以设想,如果房产税真正推行,并且按照一般通行的那样,实行存量征收,而不是增量征收,那么最大的阻力,恐怕不是住房上的既得利益者,而是普通大众。个中原因,非常明显,即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不信任。他们最担心的是,自己的税负增加了,而公共福利、公共服务并没有得到改善。应该承认,公众的这种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三公”消费在强大舆论压力下,仍然居高不下的事实,已经说明问题。在权力还没有被“关进笼子”里的现实下,政府预算、决算都还相当程度上存在着走过场的弊端,并且腐败势头尚没有得到有力控制的情况下,向公众开征任何新的税种,都无法不面对公众的不信任乃至愤怒。何况,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本来就是一个聚讼纷纭、让公众心潮难平的话题。

在公众充满疑虑的心态下,如此牵动人心的房产税问题就更不该形同谜题,让公众如入五里雾之中。笔者认为,对于房产税这样一个具有高度公共性的问题,应该从政策制定到实施环节,体现充分的公共性。具体而言,应该如吴晓灵所提议的那样,交付人大讨论。在正当的程序下,应该相信公众的智慧能做出最优的公共选择。同时,应该加快预算透明、决算监督的进程,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一切改革得到公众支持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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