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法大学生起诉权
背景:2010级学生的新生奖学金是9000元,2011级学生却只有2000元。12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1级法律硕士生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校方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中国政法大学并非行政机关、不适用行政诉讼主体”为由没有立案。校方回应称,学生们的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
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人,更是国家重托的培养对象,应当有权利知道自己和国家委托给学校管理的资金,是否真正为教学而花,为学生而用。
——《新京报》
用感恩批判践履法治精神的学生,相当于用苍蝇拍打老虎。法治国家不是不讲感恩,而是将恩义融入权利的肌体。维权就是感恩。换言之,如果连那78位法律硕士生都不高举法律的旗帜,谁还相信法律呢?
——《东方早报》
实施财务公开,不仅有助于自证清白和消除疑虑,更有利于权力监管和遏制腐败。愿硕士生质疑奖学金的集体维权,能够圆学生们倒逼高校财务公开的诉讼初衷。
——《华商报》
“78名硕士生起诉校方”,所以博得赞誉一片,实是源于全社会的法律崇拜,而这无疑又是对司法疲软年月的情绪反弹。只是,鼓励司法维权的同时,也该重申“兴讼”当有的节制精神。
——《华西都市报》
法大的硕士们一点也不丢人,相反,他们的起诉却是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某种程度上讲,学习法律的他们正在课外实践着他们的课程,有助于推进法治进步。
——《西安晚报》
他们是时代的骄子,应当成为时代的先锋。他们理应有扬帆激浪的勇气和魅力,更应该勇敢地拿起手中的武器,勇于向大学问题说“不”。
——《法制日报》
微声音
@物华通宝:有人说我们是为了钱,我们不否认最终这件事情会回归到钱的本质!但请各位看客扪心自问,除了把钱只作为一种符号的极少数人,我们做的绝大多数事情不都是为 了利、名与权?我们只是在争取原属于自己的阳光,何错之有?总不至于所谓法治清明的社会里连阳光都只是某些人的?
@叶金娥:算是毕业前的第一个实习案件。学于母校,用于母校。
@李盛剑:好!好!好!还没出校门就有和强势做斗争的勇气,中国需要一群有血性的律师,为人民服务!
@卮言发微:国家对于公办学校或学生个人的投入或资助最好提高文件级别,以法令形式。公开透明,这是本案源头。
恐慌式抢房
背景:有媒体称,时隔近三年,“倒房号”再次重现江湖,黄牛党的目光正再次紧盯日渐火爆的北京房地产市场。甚至还有消息称,北京陷年底恐慌式抢房,部分房源一夜提价70万。
调控的目的并不是彻底打压房地产,并不是要让房地产始终处在水深火热中,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因此,房地产市场出现一点变化,适当回温, 是为正常反应,在可控之中。只有心里恐慌了,才是真的恐慌。
——《华商报》
微声音
@solo_110:有时候也是新闻效应,人们看到房价涨的高布可攀,有的人心里窃喜自己买了房,有的人虽然狂骂,但是看到新闻后会赶紧入手,以为房价真的会涨不停,虽然真的涨不停,其实真的是人为啊!300万在我们福建建一栋很漂亮的别墅了,还可以靠海!
@不行就翻滚牛宝宝:没办法,加快推进城镇话,大批人进入城市,改善行住房,婚房,拍地政策,经济发展导致房价高位。也许等到我等80后百年之后,房假能回到合理位置。为什么用那么多钱卖个70年产权的房子呢?
@没人接见:先把市场暖热,自己买自己的,造成一种供不应求的假象,房地产开发商互相买楼,从银行贷款,先首付,这种伎俩,蜗居里宋思明教过天大置业老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