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建议将成品油调价权下放

巢新蕊2013-03-07 09:22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巢新蕊  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内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周期过长和调价幅度不能灵敏反映国际油价变动情况的缺点,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油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

张平表示,总的改革方向是使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更加灵活反映国际市场油价的频繁变动。卓创资讯随后建议,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要考虑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地区差异、参考油种差异等。而若要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化,政府需要退出调价行为,政府的作用从直接调整变为监督调整。

目前西南地区整体价格偏高,而几乎国内每个省都存在几个价区,新定价机制使得价格调整更加频繁。而对于相对偏远的地区,价格本来处于相对高位,卓创资讯建议,如若在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对区内生活将会产生较重负担,后期定价机制改革应对此谨慎考虑。

该机构认为,西南地区炼厂数量较少,运输成本使得区内成品油价格偏高,运费问题同样使得各省产生不同价区。2013年开始,江西省将原来三个价区调整为全省一价,新定价机制或许可以参照江西省合并价区改革的做法。如果价区价差较小,或合并为一个价区;如果价差较大,或可适当缩小价差,以减小新定价机制改革对偏远地区高油价的负面效应。

在国内成品油定价时的参考油种上,目前参考的是布伦特DTD,迪拜以及辛塔三地原油现货的价格。之前业内早就讨论过辛塔原油已不适合做参考,因为我国从辛塔进口原油的数量并不多。

“后期的成品油参考油种是否会有所调整,调整为我国进口量较多的油种或是引进关注度较高的WTI期货价格”,该机构建议,之前调价周期是22个工作日的时候,三地变化率采取的是22个工作日的移动平均变化率,后期若调价时间缩短,相应的变化率计算应该也更改为相应的工作日的移动平均变化率。

继续采用移动平均变化率一方面可以平滑油价涨跌幅度,避免原油价格暴涨暴跌对于国内油价的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缩短油价的移动时间可以更贴近即期原油价格的变动,贴近国际市场。

卓创资讯同时认为,台湾等地调价属于生产企业自行调整,而大陆的调价主导机构是国家发改委。油价的调整必然需要放到各个企业,只是目前我国的成品油市场竞争主体较多,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巨头,延长集团、山东地炼以及无数具有竞争能力的民营炼厂并存,国内的定价机制调价权一下子下放到企业的可能性不大,或将逐步地下放。

2013年国家发改委的政府职能也将有所调整,政府可“将调价权有所转移或是适度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