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平:为中国改革放言
导语:我们改革的实践,社会关系的变化,还有存在的各种现实问题,都可以有的放矢地谈我们本身的利益、前途、家庭、民族、国家有关的,不让人们说,不让人们想是不可能的

 

作者: 胡德平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by胡德平

关于《改革放言录》,我在前言里也提到,它是一个人历史言行的真实记录。

很多观点,很多认识的形成,离不开我的领导、同事和朋友,现在我基本上算退休了。我觉得接触的面更广了,能够真正把过去的东西整理出来,和更多的朋友交流,这个机会更宝贵。

关于“放言”,其实人遇到问题,看到了,自己想了,经过讨论了,自己学习了,自己写出来,因为人都是有个性的,只要是独立的思考、自己想、自己写就是有个性的文章。所以不想放言也是个放言。

汇集整理《改革放言录》,我的基本态度就是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我觉得只有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才是做了件有价值的劳动。否则下笔千言离题万里,那真是没有任何价值。我们改革的实践,社会关系的变化,还有存在的各种现实问题,这都可以有的放矢地谈我们的想法。而且这些都和我们本身的利益、前途、家庭、民族、国家有关,不让人们说,不让人们想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个基本态度,就是特别重视交流互动,比如说微博,我发了一条之后,有人就给了我一个反馈,说看了我的文章、我的书之后,觉得我是“原教旨社会主义者”,我说这个提法也很有意思,因为原来也有人说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右派”。人还是我一个人,说我是“右派”也好,说我是“原教旨社会主义者”也好,其结果,都能够帮助我认识很多问题。

但我是不是真的做到了有的放矢,是不是在做无用功呢?

第一件事,我想先谈谈法治。

3月30日我在《新京报》看到一篇文章,篇幅不大,提到深圳某个街道派出所的一个文件,上面说,如果在我们这儿遇到了犯罪分子,就可以“依法现场击毙”。我看到这个,再翻开我的书,王立军的事我在前言里面说到了,王立军说,如果我们公安遇到了威胁自己生命的情况,可以“不问对错先依法击毙”。

我当时觉得,我们的公安、专政单位能够这么说太恐怖了。现在王立军给抓起来了,但王立军当初是怎么说的呢,说“不问对错依法击毙”,说可以“把政治变成法制问题”,说“谁有我们懂法?”这是我2010年看到的他说的话,而且当时唱红打黑,吓倒了一片人,人人都觉得有危险。

王立军问题出来了,重庆的问题出来了,因为他们在践踏社会主义法治。现在我们回到深圳派出所的事上,粗看好像挑不出什么来,“依法”、“现场”、“击毙”。但有人出来质疑:当公安、武警开枪的时候,当千钧一发的时候,你脑子里想的应该是人的生命要敬畏!有的人还没有被国家判死刑,你怎么可以去评判?依法,怎么依法?你只能鸣枪示警,你只能够尽量抓捕犯人。在你确实受到危险,确实遭遇暴力恐怖的时候,这个权力才可以被动用。我国的子弹枪支管理是非常严格的,而且我们的法律对暴力的18种行为也有严格规定,按照18条规定,你才能开枪。而且依法不依法,事后还要法院来核定。我们这个社会反反复复,在这种最应该接受经验教训的地方,现在还那么随随便便。

因此,这样的问题就要有的放矢。大家都应该谈到这样的问题,因为那涉及我们每个人的安危。

第二件事,就是土地问题。

河南中牟县,最近征地又碾死一个人。我觉得我们的土地问题已经发生多少事了!所有权到底是谁的?当然国家可以征地,但是征地的原则是什么?范围是什么?其次才是价钱问题,价格问题。

不从根本方面、从所有制方面来谈这个事,我觉得是谈不起来的,而且会是没有尽头和尺度的。后面的问题解决了,前面的问题又引发出来,原来的价钱又被后面的价钱抬高,没完没了。 

中国共产党是从土地改革上起家的,这个问题《宪法》也有规定,我觉得应该更早更快地解决这个问题。法律政策一出,这是一个定天下的事。我在书中谈到了这个问题,不见得完全正确,但这是我作为一个党员的意见,是知道一些革命史的人的意见。

第三件事,是民营企业的问题。

我认识一个民营企业家,企业做得很好。但是他现在也很困惑。他说,老说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国有企业,那我这么干我值吗?说国有企业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那我们是什么呢?如果我们对执政基础起了不良的影响,我干嘛还做这个企业?

另外他说,两个“毫不动摇”非常好,但是我们也会想:两个都毫不动摇,两个都那么气壮如牛,那顶起牛来怎么办?你也毫不动摇,我也毫不动摇。所以得有个分工和侧重,各自研究自己的优势,达到互补。所以我在文章里面说,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都是我们自己的经济,结果现在闹“国进民退,民进国退”,那么大家能不能合作起来,能不能根据经济类型、性质、作用、各自的优势联合起来?发展是硬道理,最归根到底是一个话题:我们怎样致富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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