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新论”折射社会鸿沟
导语:基于知识优越感而建立起来的学者言论自由和基于朴素真理而建立起来的民众情绪,存在着较为紧张的关系。

经济观察网 陈杰人/文  7月16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在微博谈及李天一辩护律师的立场和做法时表示:"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遭到舆论几近一致的猛批。7月17日傍晚,易教授删除了这条微博并为此公开道歉。

在易教授的“强奸新论”出台之初,我便预料到他会遭受舆论狂轰滥炸。我的根据有三:首先,这样的言论违背“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律精神,且有歧视之嫌,确属不当;其次,在舆论一边倒地痛批李天一时出此言论,容易刺激公众情绪;再次,即便从法学研究的角度看,这样的表示也很不严谨,不符合学术规范,容易授人以柄。

当然,和网上有人怀疑易教授“缺乏恤民精神”、“专为既得利益者说话”不同的是,我完全相信易教授不是这样的人,因为就在去年,我亲眼目睹了他在江苏常熟给“自卫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的勇气和专业精神。这次他在意识到言论错误之后及时删除并坦诚道歉,更表明他在此问题上没有卷入利益链。

现在看来,易教授可能更多的是因为网上发言的不谨慎,试图用140个字以内的文字把一个看似简单实则非常复杂的刑法学问题——强奸犯罪危害性——在网上作解释,却终因表述不严谨而引起了轩然大波。

从易教授的原帖来看,他可能想表达的意思是,相对于那种典型的强奸犯罪,对陪酒女的性侵害,如果存在被害人之前的暗示、误导等行为,那么可以基于被害人的过错,而适度减轻强奸犯罪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易教授用“危害小”这个概念替代了“减轻罪责”,从而引起了公众的误导。

我反对易教授的前述言论,但也不赞同因为他的不当言论而无限上纲上线地进行攻击,而以白岩松为代表的一些人士,恰恰在进行这种大扣帽式的攻击,他在自己主持的央视《新闻1+1》节目中批驳易延友“冒犯公众”。这样的论调,实在是借批驳他人观点之机,迎合公众情绪,打压发言者勇于表达的独立精神。

纵观这次围绕易延友“强奸新论”的舆论潮,以极少数理解、同情他的一些人为一方,以白岩松等人振臂一呼及民间应者如云的强大阵容为一方,相互之间凸显一条巨大的鸿沟。

理解、同情易延友观点的人,其声音基本处于被湮灭的状态,而批驳、围攻甚至造谣攻击易延友的人,则处于声音鼎沸、道德优越的超强势地位。如果仅从批驳易教授不当观点的价值角度分析,如此态势似乎让人欣慰,但如果把视角放到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去考察,恐怕就不一定是个好事。

陪酒女和普通妇女的性权利均不能被非法侵犯,这是稍有常识的普通人都能理解的问题,遑论堂堂清华大学教授?对于易教授及同情支持其发言权的人来说,其实最主要的问题,不是观点本身的对错与否,而是能够在众声喧哗之中保持独立发声态度的问题;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则存在善良性感和常识不容否定的尊严问题。

于是,学者和民众之间便产生了鸿沟——基于知识优越感而建立起来的学者言论自由和基于朴素真理而建立起来的民众情绪,存在着较为紧张的关系。

在正常的社会状态下,一个学者别说是提个“强奸新论”,哪怕是说“太阳是方的”,也会引起部分人的注意并产生继续听解释的兴趣,而这恰恰是人类社会需要不断打破常识、推动进步的文明习惯;可是在中国,当人们听惯了所谓专家、学者的诸多谬论——比如北大教授所称“三聚氰胺无害论”、人大教授“反宪政论”,等等,大家已几乎失去了对学者独立精神的信赖,甚而至于,“教授”、“学者”两个词,已经和“小姐”、“同志”一样沦为毁灭性词汇。

对这样的鸿沟,我们千万不要把全部责任推到那些发言的教授们头上,而要从更深的社会政治背景去分析。长期以来,正是因为政治的主导,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不敢独立发声、不愿独立发声,即便发声,也有太多的利益牵绊——或为官计、或为利往。长此以往,本应成为社会良心和守望者的学者群体,也成了民众最不放心的群体之一。

回到清华教授“强奸新论”本身来说,这样的论调确实错误,但既然已经收回并道歉,人们就应当适可而止,而切不可无限上纲上线,把学者推到民众的对立面去烧烤。要知道,一个社会,只有能够容忍各种言论,尤其是能否容忍错误的言论,才是一个有希望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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