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剩一个多月 国家体育总局能否放手中体产业?

吴娓婷2017-07-11 10:1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娓婷 实习记者 苑伟斌 距离最后期限仅剩一个多月,体育基金管理中心能否兑现三年前承诺,仍存未知之数。

7月5日,中国奥园(HK.3883)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奥园集团已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就收购中体产业集团(600158)约22.07%股本提交投标,并已支付投标费人民币5000万元。

然而,这只是本次交易一系列流程的第一步。经济观察网了解到,随后,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将对奥园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符合要求后,双方需就股份转让的具体细节磋商谈判并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合同只有在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审批同意后才生效,方可进入执行阶段。有接近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士对经济观察网称,其对体育管理中心三年前承诺的、于2017年8月22日前完成股权转让事宜,“持怀疑态度”。

中国奥园此次收购,缘于三年前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承诺对中体产业实行股权分置改革。

2014年8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下一步我单位将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转让所持中体产业公司全部股份,由受让方履行承诺事项,转让股份收益按国家国有股权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此项工作三年内完成”。此份报告同时标注了风险提示:上述承诺事项需经中体产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接近本次交易的一位人士透露说,中体产业近日会对奥园集团展开尽职调查。按照正常流程,尽调大约需要十多天时间。但是接下来,体育基金管理中心还需走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流程,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体产业2014年9月24日发布的《基金中心关于<关于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复函》公告显示,股份转让事项将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上报本次股份转让申请,履行审批程序。复函中也提到,“我中心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股权转让申请并经财政部批准后,将在一个月内,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上述接近本次交易的人士表示,其对一个月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走完所有的工作流程持怀疑态度。

而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对于本次中国奥园的收购行为,业内目前普遍看好。

一名不愿具名的证券分析师对经济观察网指出,奥园此次入标中体产业,加之其原有的H股平台,从资本运作层面来说,其在拓展了公司发展平台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品牌知名度。背靠国家资源的运动体育题材在证券市场本身就是稀缺资源。

“不可否认,如果收购方案得以实现,这样的资本运作手段对港股投资者和内地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该证券分析师称,无论是在A股上市的中体产业(600158),还是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奥园(3883.HK),都具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想象空间。

而地产业内分析人士则认为,若双方最终落实合作,中体产业的平台优势和资源优势,将与奥园集团的品牌优势及运营优势产协同效应。双方优势互补,推动中体产业在体育运营领域实现更大的突破;同时实现奥园集团将运动、健康与住宅地产、文旅、商业等业态结合的综合性开发;助推奥园集团实现业务精准多元化和全面升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