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牙齿的监管——还在期待央妈默默的温情吗?

胡群2017-12-12 16:05

(图片提过: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群 “最近太忙了,工作节奏已明显加快。”一位在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的朋友向记者吐槽。

金融监管机构的“牙齿”正在越来越锋利。实际上,19大之后,尤其自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稳委)成立之后,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出台政策的动作明显加快,各类监管机构的执行力、配合度也远远快于之前。

金融监管机构牵一发而动全身,监管一忙碌,整个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都在加快工作节奏,排查、整改,甚至递交罚款。一时间,中国金融机构将合规经营放在了首位。

然而,这并非是金融监管趋严的终结。在近期“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

互联网金融监管加码

12月8日,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网络小贷整治方案》),这已是自11月以来,监管层针对网络小贷下发的第三份文件。

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特急文件《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强调自2017年11月21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12月1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强调对于已经批准筹建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必须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网络小贷整治方案》的下发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任务远未结束。”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本次下发的《网络小贷整治方案》极大地有利于将网络小贷乱象斩草除根,可谓恰逢其时。如文件中所言,“实现监管全面覆盖和风险有效防控”是本次整治工作的最主要目标。

专项整治对象是谁?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全国范围内纯线上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垮区域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网络小额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都是整治对象,跨区域、全国性的纯网络经营的小贷公司和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的小额贷款公司,都要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内。但这会牵涉出一个重要问题,审批机关是否有法定权力去批准小贷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垮区域范围内经营“放贷业务”的“金融牌照”,恐怕很多权力的来源是稀薄的,很难找到确切上位法支撑,因此,银监会也不客气地指出了问题:资质审批不严、越权审批。

结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等文件,“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肖飒认为,按照行政法的原理,不符合规定的机构,将被撤销资质。

本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排查是否与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互联网平台合作发放网络小额贷款。

“与小贷公司合作的P2P必须拿到ICP许可,注意,不是备案。”肖飒称,这样一来,将有部分在合规路上的网络借贷平台被挤出“游戏”,失去现金贷、消费金融的一部分阵地。同时,如若发现,银行、信托、P2P将自己的核心业务(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外包,也将受到严厉地处理。

处罚力度超前

银监会于2017年11月21日向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查处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

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单家罚款金额最高一次。

今年银监会加大处罚力度。9月29日,银监会在“今年以来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通报会上透露,截至8月末,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95件,处罚银行业机构1171家,罚没合计5.5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899人,罚款合计1851万元。

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副局长喻剑萍在通气会上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只是监管的一种手段,主要是通过监管“长牙齿”,使机构“长记性”,真正做到敬畏规则、合规经营。

在近期“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

银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监管姓监”,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回归本源,切实提高内控合规水平,使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真正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的银行业合规文化,确保银行业依法合规稳健运行。

良医治未病

什么是好的金融监管?学术界的答案是,能够使金融市场顺畅运转并通过纠正内在市场失灵,特别是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减少市场波动风险。

“金融监管中最重要的应当是监管的实施,也就是监管机构如何实施日常监管、如何开展日常工作。”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一局副局长张晓朴在其译作《21世纪金融监管》中写道。

近年,国内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分业经营管理受到冲击。“我国若仍套用以往的分业经营管理模式,人为地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银行与证券、保险市场隔断,将导致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丁建臣向记者表示,如果再不进行金融监管改革,一旦风险集中在国内爆发,不但可能会将把中国经济摧毁,全球也将被拖入深渊。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国务院金稳委”),并进一步强调了金融统一监管、专业监管、穿透监管的重要性。显然,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国务院金稳委将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同时,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地方金融办升级为金融监管局的趋势明显。在此意义上,拥有执法权的金融监管局,将更好地行使地方金融属地监管职能,极大提升局部金融风险处置效果。

“实体经济增长好于预期好于去年,中央已经不再简单追求速度,而是更追求高质量发展。而过去几年金融领域积累下来的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下大力气解决的地步,因此我们看到中央将防风险置于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任务之首。”中金所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赵庆明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称,“近期监管逻辑转变,金稳委正在填补过往的监管真空。”

“金融监管体制必须与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跟不上金融创新的脚步,就会导致金融市场秩序受到扰乱,产生金融风险以至于爆发金融危机。”建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在银监会刊物《金融监管研究》中写道,20 世纪以来出现的历次金融危机,基本遵循同样的危机演变逻辑:金融创新快速发展过程中监管相对滞后,一些产品或市场的金融监管不到位或缺失,个别风险激进的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率先破产,渐次引发金融危机,以实体经济被动调整告终。这些危机案例一再证明,金融监管不到位或缺失必然导致金融体系过度承担风险。金融市场发育越充分,金融体系效率越高,风险传染和共振的概率越大,金融风险导致的后果可能会越严重。金融监管的篱笆越扎越紧不能保证不发生危机,但监管松弛必定引发危机。

黄志凌认为,重点是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培育微观金融机构的市场化约束机制,两者相互配合共同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具体包括:建立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建立以资本为核心的多层次损失吸收体系、强化问题导向的行为监管及坚持重罚违规。执法是金融监管治理的重要手段,金融监管要“长牙齿”,不能只说不做。

 

 

 

金融市场研究院主任
主要关注银行、信托、fintech领域市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