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编造假文件、顶风作案 中央环保督察组狠批辽宁绥中县目无法纪

董瑞强2018-11-20 09:30

真假两份绥政发[2017]49号文件。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一面编造假文件,上报省市政府谎称违法项目已停止建设;一面顶风作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违法项目建设。葫芦岛市绥中县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狠批目无法纪、阳奉阴违,对上说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幕后推手。

今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发现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存在蓄意编造公文应对检查、暗中为违法项目建设开绿灯、纵容违法围填海项目顶风建设等严重问题,性质恶劣。

1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将此问题作为“回头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批评。而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就公开通报了葫芦岛市及绥中县督察整改整改情况弄虚作假、上报情况严重失实等问题。

纵容违法建设

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已更名“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

辽宁省整改方案也明确,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今年6月,辽宁省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称绥中县已暂停规划执行,佳兆业、宏跃酒店等违规围填海项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设。

不过,实际上,在绥中县政府支持下,宏跃酒店项目和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并未停止施工。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抽查时发现,上述项目并未停止建设,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仍在进行。

督察组通过查阅宏跃酒店项目施工记录发现,2017年5月至11月、2018年5月至7月,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均存在施工行为。卫星图片也显示,2017年5月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刚开始土建施工,同年11月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和辽宁省整改要求,该项目不仅未停工整改,还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今年7月现场检查时,该会议中心1至8号楼项目主体建筑已封顶,正在进行外墙施工;佳兆业秦汉商业街项目已基本建成,并具备营业条件。

据佳兆业旅游开发公司有关人员向督察组介绍,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在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及之后一直存在施工活动。

编造假文件

督察发现,今年3月30日,绥中县为应对上级检查,向葫芦岛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佳兆业地产(绥中)有限公司、绥中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宏跃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况的报告》,谎称该县政府于2017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沿海围填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的通知。

今年4月,葫芦岛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绥中县政府提交佳兆业等3家企业督察整改材料。经绥中县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提议、时任绥中县县长同意,绥中县政府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绥政发〔2017〕49号)(简称《通知》),文件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8日,签发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7日。

上述文件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海域项目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未供地的项目停止供地”。此后,绥中县委、县政府在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时均强调该县于2017年8月28日印发绥政发〔2017〕49号文件,已对沿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

但经督察组核实,一个绥政发〔2017〕49文号却匹配两个完全不同的文件。一个是上述《通知》;另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则)试行的通知》。

从调查情况看,《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临时编造、偷梁换柱、对应检查的假文件。

暗中开绿灯

督察发现,在实际整改工作中,绥中县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进违法围填海项目建设。

比如,去年11月7日,时任绥中县县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同意佳兆业商业街项目防水施工建设,并议定“由新区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负责为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且“对该项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处罚”等事项。

督察认为,本应研究推进中央环保整改并叫停违法围填海项目的会议,却研究如何推进佳兆业商业街项目。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整改工作阳奉阴违,导致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宏跃酒店项目持续顶风施工建设。

此外,督察指出,绥中县目无法纪,阳奉阴违,虚假整改问题突出。绥中县一些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对上说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幕后推手。葫芦岛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部署推进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对绥中县假装整改、说一套、做一套行为失察,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督察组表示,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及时研究出台《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目前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启绥中县动问责程序;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等违法建筑已实施拆除。

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绝不允许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谋求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对于假整改、敷衍整改,甚至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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