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购升级 超百万新落户人口暂失购房资格

饶贤君2021-08-05 12:22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饶贤君 2021年8月5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楼市调控政策进行新一轮升级,大幅提高购房门槛,并针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出更细化的管理措施。

其中,住房限购政策影响最大,《通知》提出,落户杭州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才有购房资格,非杭州户籍家庭则需要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

2019年4月,杭州大幅放宽落户标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即可直接落户,在落户新政的激励下,杭州市人口连续两年实现大幅净流入,其中2019年全年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超21万人,净人口流入量超55万人,2020年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超43万人,净人口流入量超100万人。

全国前列的人口净流入量带来了大量购房需求,据多家中介机构数据,2020年,杭州楼市总成交量超过450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

如果按照2020年人口净流入量计算,随着限购新政推出,将有超过百万名新落户人口失去购房资格,杭州新房及二手房市场需求量将大幅缩减。

除限购新政升级,《通知》还提出,将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即红盘普通购房者按照社保缴纳月数排序、人才家庭按照人才类别及社保缴纳月数排序,流摇楼盘需公证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购房者实行三年期禁入。

杭州此次楼市调控为近年来发布的最严厉调控政策,在杭州之前,金华、绍兴两市也在8月初相继发布了调控升级政策,其中金华市刚刚在7月29日被住建部约谈,要求其稳定房地产市场。

以下为《通知》原文: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二、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一)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二)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剩余房源可自行销售。

三、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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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运营报道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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