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杜涛2021-12-20 16:3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同日,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对经济观察网表示,从广义的社会公平来看,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会导致社会不公平的出现,偷漏税行为其实是某些人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逃避承担其应承担的社会经济成本,因为破坏了社会秩序,社会的公平是建立在秩序被尊重和遵守的基础上。偷漏税是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自然也会导致社会不公平的出现。

对于网红主播,相关的行为未来会怎样?

叶永青判断,对于网红,这段时间的税收征管,使大家更加强化了税收公平的意识,未来通过对纳税意识的提高,其实本身无论是这个行业还是更大范围,相信税收整体的征管秩序会因此受益。另一方面,这次的征管凸显了大量山寨的所谓避税行为其实都是严重违反税法的偷漏税行为,这势必会进一步推进税收咨询市场向正规化合理化发展,从而更好的实现税收的公平。其实真正的税收公平不在于税收得越多越好,而在于在税法的框架下实现征纳平衡,既保护纳税人合法规划的权利,也打击非法的偷逃税行为。

根据税务总局官网消息,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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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