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领域首个诉前禁令来了

谢楚楚2022-11-16 15:5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谢楚楚 11月16日,记者就“网络文学领域第一个诉前禁令”的消息向阅文集团内部人士求证,对方称,消息属实。

有自媒体报道称,阅文旗下“起点中文网”运营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针对“UC浏览器”和“神马搜索”中存在的大量侵犯《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盗版链接,并向用户推荐、诱导用户阅读盗版的行为,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获得法院支持。据悉,这是网络文学领域的第一个诉前禁令。

阅文集团是QQ阅读、起点中文网的版权所有者和运营商。根据禁令裁定书(《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琼73行保1号》)显示,UC浏览器及其内嵌的神马搜索有大量未经申请人许可的涉案作品链接,如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将影响申请人的市场交易机会,给申请人造成流量降低、收入减少等难以弥补的损害,故依法于2022年5月24日发出禁令,裁定UC浏览器、神马搜索立即对涉嫌侵害《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链接采取删除、屏蔽、断链等必要措施。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刘维表示,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起诉前请求法院作出的要求被控侵权人不为一定行为的命令,以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害可能的行为。

“这是国内首例,对于行业的借鉴意义很大。”刘维表示,在没有这次诉前禁令之前,过往的网文侵权通常的解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网络文学作品的权利人投诉,比如发个投诉通知发给发到某个网站,告知对方侵权,要求下架;另一种是诉讼,但打一场诉讼需经年累月,耗时费力,花费很长时间。而传统投诉方式的弊端在于,无法应对网络文学作品“时效性特别快,传播速度也很快,影响非常大,实施侵权行为成本又很低的特征”。

对于网文领域首个诉前禁令的诞生,刘维认为,“总体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对网络文学创作来说也是一剂强心剂,将来比如说权利人维权的时候就可以侧重去打诉前禁令,因为诉前禁令来得快,而且效力也很大,跟永久禁令一样”。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大消费新闻部记者
长期关注文娱行业、文娱消费,聚焦市场动态和事件背后的人和故事。新闻线索可联系xiechuchu@ee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