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多只“银行间可转让”指数债基申报数天后被要求撤回

洪小棠2019-05-30 20:0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小棠 日前,跨市场债券互联互通创新试点发布后,各基金公司均纷纷抢跑此类创新产品,但产品仅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数天后便面临“夭折”。

5月20日,证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开放式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推出以跨市场债券品种为投资标的,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银行间市场协议转让的债券指数公募基金。

消息一出,多家基金公司纷纷蠢蠢欲动,意图抢跑该类创新产品。

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通知》下发仅两天后,5月22日,证监会官网中已经显示有“银行间可转让债券指数基金”的申报进度。

但经济观察网独家获悉,该类创新产品可能遭遇“夭折”,目前证监会要求已申报该类产品的基金公司撤回申报材料,而相关申报信息或很快将从证监会行政审批进度中“消失”。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类产品或需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然而,基金公司为了抢跑产品并未与外汇交易中心事先沟通,是最终导致监管层要求“下架”此类产品的因素之一。

记者根据证监会官网统计,目前已有5家基金公司申报了7只围绕“银行间”的债券产品。

其中大成基金和招商基金分别在5月24日和28日上报了两只“银行间可转让”类基金,即大成中债1-3年国开行银行间可转让债券指数基金、大成彭博巴克莱中国国债+政策性银行银行间可转让债券指数基金、招商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银行间可转让开放式指数基金和招商彭博巴克莱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银行间可转让开放式指数基金。

嘉实基金、博时基金、华夏基金等3家各上报一只“银行间”债券产品,分别为5月21日嘉实基金申报的嘉实中债1-3年国开行银行间可交易债券指数基金,5月22日博时基金申报的博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银行间市场可转让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及5月24日华夏基金申报的华夏汇实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银行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一家已申报“银行间”债券产品的公募人士对记者表示,“银行间”债券指数基金的目标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政策创新试点出来后,机构对于这类创新产品购买意愿比较强烈。

不仅如此,记者了解到,在还没有申报该类的基金公司中,亦有部分公司有意愿布局并正积极进行产品研究、与机构沟通市场空间等动作。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公募人士表示,该类产品此前尚未出现且较为复杂,不仅涉及到基金公司与中债登、外汇交易中心等组织的系统、数据对接,还需要与监管部门进行反复沟通,目前看来部分公募机构存在准备不足的情况。

“近年来政策导向、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使得创新产品不断增多,然而很多公募机构为抢跑而“一窝蜂”的抢先申报,这种抢跑现象显然缺乏理性,而这一次产品遭遇撤回只是这种现象的横切面,基金公司在面对创新产品出现时,应更加理性的进行产品设计和申报,做好充分调研和准备。”上述接近监管层的公募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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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与资产管理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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