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监管文件将于近期下发 银监会谈监管七大原则

胡艳明2017-12-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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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12月1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关于现金贷、网络小贷的提问时表示,银监会将把现金贷业务纳入本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要求将形成文件并于近期下发。

冯燕称,现金贷指的是没有场景依托,没有固定用途,没有客户群体限定的小额资金出借业务。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抵押的特征,现金贷业务作为近年来通过互联网业务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型业务模式,在满足部分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进入了一些灰色地带,出现了高利借贷、暴力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监管套利等一些问题。

此外,还有一些机构是无牌经营,涉嫌非法房贷,这些都造成了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规范金融市场的发展,在年初媒体曝出关于现金贷负面报道的时候,银监会P2P网站整治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将P2P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同时,我们也明确了核查、处置的依据和整治的要求。今年4月,银监会又下发了作为银监会关于银监会风险防控指导工作的工作意见,也明确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推出以上措施,P2P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整顿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各地网贷整治办也陆续推进验收和整改的工作。”冯燕表示。

冯燕表示,监管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原则。在机构层面,主要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来进行规范。同时将按照问题导向原则,负面清单形式。

在业务层面,主要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这些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和风险底线,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增长势头。

冯燕介绍,下一步将对现金贷业务纳入本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要求将形成文件并于近期下发。

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有七大原则:

一、要求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

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四、各地小贷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批小贷公司跨省开展小贷业务。目前对网络小贷公司的清理整顿,是为了更好的规范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下一步对存量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共债、欺诈的因素影响,加强风险防控。不得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

七、要求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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