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投资、阅文因违反《反垄断法》收到行政处罚令后 阿里巴巴与腾讯股价午后齐下跌

钱玉娟2020-12-14 16:0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钱玉娟 12月14日,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在这份行政处罚认定书中,市场监管总局认定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三起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

在随后的答记者问中,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就上述三起案件详情加以回顾。

首先是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

第二起是腾讯下属企业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案。2018年8月,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

三是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案。2020年5月,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

“我们全面评估了集中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既考察了目标公司所在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发展趋势,也考察了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业务关联以及平台特征可能带来的影响,评估认为上述三起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上述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认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反垄断局负责人认为,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

据其表示,通过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查处,还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做出的行政处罚,阿里巴巴方面回应称,“我们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

就在上述行政处罚令发出后,阿里巴巴和腾讯控股的股价在午后一度下跌超3%,截至发稿前,记者看到阿里巴巴在美股市场的股价有所回升,但在港股的跌幅达到3.10%;而腾讯控股的股价跌幅则一直在2.5%-3%间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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