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筹立:注册资本111.5亿 多家银行理财子参与

姜鑫2021-08-19 16:56

经济观 姜鑫 实习记 刘睿  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筹备有了新进展。

8月1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拟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养老保险”)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发起机构浮出水面。

据信息披露公告,国民养老保险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注册资本111.5亿元。业务范围包括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等。

国民养老发起公司共17家,主要以银行理财子公司为主,具体出资上,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公司各投资10亿元,分别持股8.97%;中邮理财投资6.5亿元,持股5.83%;信银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民银金投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各投资5亿元,持股4.48%;华夏理财、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3亿元,持股2.6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持股1.79%。

自2004年12月首家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以来,目前我国共有9家养老保险公司,分别为人保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平安养老、新华养老、大家养老和最近获批并开业的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公司。除恒安标准养老外,其他几家养老保险公司均为保险集团或公司旗下子公司。不难发现,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则主要以银行理财子公司为主。

养老保险公司核心业务按大类可分为信托型资产管理业务和契约型商业保险业务,信托型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及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发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开展第三方机构专户资金管理)等;契约型商业保险业务主要包括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等。

目前,并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开通了契约型商业保险业务,但上述几家养老保险公司大部分已经开展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和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业务,部分养老公司还开展了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

今年2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面对养老保险体系第三层次的规划,养老保险公司或许也将迎来新的经营思路。

人保财险原副总裁、精算师协会副会长王和曾对记者表示,从人社部推出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的初衷看,解决“统账结合”遗留的“空账”问题,“做实”个人账户,无疑是诉求之一,但更重要的目的是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强化“个人账户”意识与管理,全面整合和管理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健全和完善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好地配置公共资源,特别是税优政策,既体现社会公平和效率,又能够更好地调动公民自我积累的积极性,最终做大全社会的养老资金积累,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忧解难”,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未雨绸缪”,“谋篇布局”。

王和表示,面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保险业应当如何观察、思考与理解,特别是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的推出,特别是这一“信号”背后传达出怎样的信息。从表面看,“三层次”好像是将传统的“三支柱”放倒,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向的改变,但可以肯定确定的是:“事情”绝没那么简单,因为,“放倒”的,或许还包括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的思维、产品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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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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