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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16:35
据人民网微博3月7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潘越建议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①增设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等,发现有妇女被拐卖或者涉嫌拐卖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知情不报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②强化失职问责制度,增加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阻挠解救、存在包庇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予以处罚;③增加妇联组织在维权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赋予妇联组织针对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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