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治理不规范,美芝股份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2022-09-07 23:55

9月7日,美芝股份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经查,公司存在未披露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治理不规范的问题。

2019年6月,公司通过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供资金给原控股股东李苏华使用。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即向关联方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直至2021年4月12日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和发言要点,部分董事会会议纪要未记载董事发言要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未明确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营,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此外,公司未充分考虑客户履约能力即支出大额资金,且对长期未收回的大额资金未采取有效催款措施,资金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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