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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公布2013年十大理赔案例

2014-02-26 09:10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3年十大理赔案例,涵盖了地震、海难、疾病、车祸、高空坠落、刑事罪案等多种人身伤害风险类型,赔付总金额超过了3200万元。

十大案例显示,2013年4月20日发生的四川雅安芦山县7.0级地震造成的人员损失,经中国人寿确认,遇难客户48人、伤残3人。中国人寿赔付216件,合计赔付保险金249万元。

此外,十大理赔案例中个人理赔金额最高的达到563万元,被保险人自1997年开始相继投保“88型终身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团体保单赔付最高的为270万,系一渔场老板为其船上9名船员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理赔所得。2012年底,船只在海上遇险,9人全部落水失踪,后经海事法院宣告死亡。

资料显示,2013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计赔付各类赔款160亿元,件数达7932636件,是国内赔付案件数量最多、金额最高的的寿险公司。

 

附录:

2013年度中国人寿十大理赔案例

案例一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造成震中及周边地区重大人员伤亡。

地震当天,中国人寿总部立即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由公司首席运营执行官许恒平为组长的4.20理赔服务工作组并于当天抵达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同时,四川公司主要负责人于地震当日即赶赴震中芦山、雅安,慰问受灾员工,组织成立理赔和后援工作组,及时开展抗震救灾和理赔服务工作,成为中国保险业在灾区第一个成立理赔服务点、第一个现场给付赔款的公司。同时,四川省分公司受中国人寿总裁室委托,对外公布向灾区捐赠1000万元等承诺。

地震次日,中国人寿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中国人寿4.20雅安地震“简化手续快速理赔”二十条服务指引》,明确简化手续、快速理赔等20项服务举措,为一线理赔服务提供政策支持,确保了理赔工作的快速、高效推进。为有效贯彻二十条服务指引,中国人寿迅速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在灾区设立21个理赔服务点,派出救灾和理赔服务人员1048人,主动联系客户,协助办理报案和理赔手续。

经过中国人寿各级公司的协同奋战,截止5月底,公司共计排查客户85.51万人,接到报案419件,确认遇难客户48人、伤残3人。公司共赔付216件,保险金合计249万元。

案例二

被保险人柳先生,系某公司总经理。自2000年5月起,被保险人先后在我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份保险,其中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500万元。2013年3月,被保险人不幸因车祸身故。

事故就是号角,案情就是指令。鉴于客户保单保额较大,在5月16日接到客户家属报案后,中国人寿立即启动大额案件理赔快速处理程序。一方面,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奔赴事故现场及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另一方面,公司在征得客户家属同意后,由公司领导带队上门慰问并协助客户整理、填写理赔申请资料。6月8日,公司将513万保险金交到受益人手中。

案例三

被保险人杭女士自1997年起陆续在我公司投保“88型终身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等险种6份,累交保费39万余元。

2013年9月15日,被保险人在家中被人杀害。11月25日,受益人向当地公司提出索赔。工作人员随即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并上门协助客户填写、整理相关理赔资料。结案后,公司共给付被保险人家属身故保险金562.97万元。

案例四

被保险人智先生分自2009年起陆续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鑫丰两全”、“国寿鑫泰两全”、“康宁终身(2007修订版)”三份保险,累交保费137.84万元。 

2013年8月4日被保险人在醉酒后溺水身亡,当地公安局出具意外死亡证明。

该客户投保单及金额较多,有“国寿鑫丰两全保险”保险等多款保险,中国人寿当地公司主动上门服务,并及时上报审批,五天内快速给付保险金473.48万元。赔款到账后通知家属,其父对公司的服务非常满意并代表其家属对公司表示感谢。

案例五

被保险人张女士,于2013年7月5因重症肺炎于当地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无效身故。被保险人投保有“99鸿福终身保险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三份保单。

为尽快给付保险金,中国人寿当地分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客户。得知被保险人住院信息后,立即委派服务人员前往医院等地获取相关资料,迅速处理并向总公司上报,确保受益人很快收到440.9万元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家属接到公司赔案结案短信后,特意致电公司,表达感谢之情,并赞扬我公司理赔速度快、效率高、服务好、守信用,不愧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案例六

郑女士是某地一家加工厂的业主,于2009年投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68万元。

2013年10月26日,郑女士在自家企业工作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不幸身故。

事发次日,郑女士家属向中国人寿报案。为加快理赔时效,当地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立即对事故展开了细致调查,2013年11月22日上报上级公司。一周后客户亲属接过中国人寿如约履行的赔款及红利220.75万元。

案例七

2012年9月9日,某渔船老板杨先生在中国人寿为其船上10名船员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人均保额30万元。

2012年12月8日,投保船只在海上出险,除一名获救外,九名船员全部失踪。鉴于案情紧急,金额巨大,事发当地支公司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向上级公司报告,省、市、县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投保机构,第一时间介入理赔服务。公司工作人员首先赶到事发地,现场等待失事船只信息,并对幸存被保险人进行慰问,随后到当地渔港监督管理部门、海事局及当地边防派出所等单位进行走访。2013年,本次事故9名失踪船员先后经青岛海事法院宣告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立即启动理赔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共计支付9位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270万元。

案例八

被保险人李女士,于2011年7月,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累计交纳保费20万元。2012年12月2日,被保险人李女士因外出不慎被狗咬伤,在当地防疫站注射疫苗,后感觉不适,随即去北京相关医院就诊,经医治无效身故。

2013年9月10日,公司接到客户家属报案,随即开启大额理赔绿色赔付通道,成立专项理赔工作小组。安排服务人员协助客户完善理赔资料,并向上级公司沟通汇报,积极开展快速理赔服务,在较短时间内及时向受益人给付身故金224.25万元。

此次快速理赔,受到了当地群众、客户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大大提升了国寿品牌在当地的美誉度和影响力。2013年9月23日保单受益人杨先生来到中国人寿当地分公司,代表个人及所属单位向中国人寿表示感谢,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国寿服务品质的赞扬,并给中国人寿送来了“实事求是、公正理赔”及“服务第一、公正理赔”的锦旗,以示衷心感谢。

案例九

2010年5月,被保险人蔡先生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鸿盈两全保险”。2013年3月,被保险人因意外高坠身亡。

接到报案后,公司立即开展理赔服务工作,第一时间联系家属,核实事发经过。经了解,被保险人2013年3月22日下午在高空修理空调,不慎意外高坠,当场身故。家属提供事故检验鉴定意见书复印件,但相关资料模糊不清,为尽快给付保险金,以安抚遭受沉重打击的客户家庭,公司立即委派理赔服务人员赶赴出具鉴定书的机构,协助客户调取原件,最终确认案件事实,避免客户再次提供申请资料。

事实确认后,公司在极短时间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计215.2万元。

案例十

被保险人颜女士,为当地某公司经理,自2007年起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超过16万元。2010年5月,客户体检时被检查出胃癌,随后积极治疗,但仍不幸于2012年10月身故。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开展理赔服务工作,第一时间前往被保人家中慰问家属,了解出险经过,并现场向客户表示:公司已启动绿色服务通道,并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跟踪服务。

公司服务人员指导客户准备好必备的理赔资料,同时为减轻客户负担,主动前往相关医院调取病历资料,仅10个工作日内即完成赔案的全部处理和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