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帝国与帝国主义

刘军2021-06-26 14:22

刘军/文 英国在历史上曾经烜赫一时,最先开启了引领世界的工业革命和科学革命,19世纪晚期成为“七海一体”的世界帝国。英国历史学家、埃克塞特大学荣休教授杰里米·布莱克(JeremyBlack)在其《大英帝国3000年》一书中,精炼而清晰地讲述了英国自90万年前的远古时期至当前21世纪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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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2020迎新大游行

杰里米·布莱克是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历史学荣休教授。他的研究专长领域是1500年后的军事史、18世纪英国历史、国际关系、制图史和报纸史等。他曾被英国媒体称为“当代最高产的历史作家”。其《大英帝国3000年》英文版出版于2015年。

而在2015年以后,布莱克至今已有20多部著述问世,足见其“最多产的历史作家”,绝非浪得虚名。《大英帝国3000年》一书以年代为轴,从战争、政权更迭、经济和文化发展等方面,介绍了英国是如何从一个小小的岛屿国家逐渐壮大并一步步成为“执世界之权柄”数百年的大英帝国,又是如何逐渐式微的。(此书英文原名为《不列颠简史》(ASHORTHISTORYOFBRITAIN),中文译为《大英帝国3000年》,未详其时间计算之所本。)

在一本不足三百页的小书中,要讲述三千余年的英国历史,布莱克对于很多史实无法展开,只能匆匆一笔带过,难免有浮光掠影之感。对于英国史毫无基础的读者来说,可能难以理解和感受具体的史实情境。

不过,作为资深的英国史专家,布莱克论述清晰,观点通透。他精辟地总结了英国历史上的“结构与节点”,或者叫“环境与事件”。布莱克指出,英国历史上的关键的结构因素,是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英国的历史结构要素还包括一系列特定的社会和政治文化因素的产物。法律、产权、家庭组成以及政治自由等独特的英国品质和作用,对英国社会和政治文化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自由的追求--无论它在实践中有多少局限。

布莱克指出,讲述英国历史的挑战性在于:要在呈现英国独特的政治文化对于英国历史及世界历史的影响的主题的同时,小心避开辉格党人的“必胜主义”陷阱。辉格党人把这一历程看成是天命使然,简单地为光辉岁月唱赞歌。布莱克指出,辉格派史学是一种目的论进步主义。在英国,有关国家历史和因果进程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用辉格派史学的方法解决的。辉格派史学强调英国的新教认同,强调它对个人财产、法治和议会主权的尊重,将这些作为保障自由的手段。英国的历史被描述成一个注定的进程,这是辉格派的目的论进步主义。

随着选举权(投票权)的扩大,民主和民粹政治变得越来越重要。1832年、1867年、1918年的选举权改革法案,逐步扩大了英国人民的选举权。两次世界大战摧毁了旧有的的政治和社会秩序,民众购买力的增长及消费主义压力也带来了变革。这些变革对辉格史方法也产生了影响。辉格史学的叙述方式产生了改变,对于稳步前进的强调开始淡化。辉格史方法中的目的论进步主义也逐渐从宪政、政治和帝国等主题中解脱出来,转向社会进步和赋权的概念,趋向于社会民主福利主义的公共历史话语。

《大英帝国3000年》

《大英帝国3000年》

杰里米·布莱克在该书中,对于大英帝国多有回护。他不时强调指出,很多弊端--姑且不称其为犯罪--都被归咎于英国,尤其是帝国主义和奴隶贸易。但实际上帝国主义和奴隶贸易并非英国所独有。即便就帝国主义和奴隶贸易而言,英国本身对其政府权威和权力的限制,已经使得英国的帝国主义与其他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比如说印度,先前就被其他国家所统治,因此“帝国主义之毒”并非英国人引进。另外,尽管英国人可耻地成了18世纪的跨大西洋奴隶贸易的主要参与者,但英国在随后终结奴隶贸易的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19世纪,英国皇家海军成立了禁奴中队,成为查禁奴隶贸易的“海上警察”。

英国历史学家本·威尔逊在《深蓝帝国》一著中,曾经详细叙述了皇家海军禁奴的那段历史。英国于1807年通过废止奴隶制的法案,转而投身到在全球废止奴隶贸易的行动中,拿着真刀真枪、花着真金白银,做起了“世界警察”。1810年,英国与葡萄牙签署了禁止奴隶贸易的协议,随后又与西班牙、法国、荷兰、瑞典等签订了禁奴条约。1815年后,维护条约、推行禁令的皇家海军禁奴中队成立。皇家海军的禁奴战争漫长、拖沓,且无法取得最后的胜利。当时,每年约有6万人遭绑架,被卖为奴。而禁奴中队只能解救很少的一部分。1829年解救了 5350人;1810年至1849年间,皇家海军释放了11.6万名奴隶。而在这一时期,有将近100万人或是死于运输途中,或是在奴役中度过余生。但是,尽管面临着这些困难,皇家海军并未放弃这项任务。

威尔逊在《深蓝帝国》一书中称许道,禁奴战争是皇家海军历史上最光辉的篇章之一。正是由于皇家海军的坚持,为一场无法取胜的战斗奋战多年,最终迫使其他国家积极执行禁令。

布莱克在该书中还强调指出,英国在反对暴政和反侵略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英国抗击了拿破仑这个扩张主义独裁者,又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抵抗了德国。尤其是在“二战”中,大英帝国及其联邦成员为捍卫自由不受纳粹主义的侵害而贡献的人力与物力,堪称大英帝国的一个高潮,同时也是对其的正名,甚至是一种宿命的体现。

布莱克在该书“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一节中写道,19世纪的大英帝国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依靠的是战争和国际竞争。到1830年时,全世界主要的跨洋欧洲殖民地都已经落入大英帝国手中。布莱克认为,对于19世纪英国人的帝国主义心态的批评,犹如对于维多利亚时代的诸多批评一样,有些不顾史实,因此是言不及义的。当时的英国人要比其他欧洲列强的民众更具自由精神。大英帝国对拉丁美洲(从西班牙)和希腊(从土耳其)的独立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在结束奴隶贸易和奴隶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英国议会1807年通过的《废除奴隶贸易法》反映了英国公共生活中道德观念的力量。这种道德力量极大地吸引了公共讨论,这些讨论又通过报刊、公共集会和会议深入到每一个小农庄。英国还接纳了众多被迫害的移民,其中最著名的或许是卡尔·马克思。

布莱克指出,帝国扩张能够获得支持,一定程度上确实是因为帝国扩张为文明进步提供了契机,尤其是终结了那些不够文明、不够基督教化的殖民地陋俗,比如印度的寡妇殉节及土匪横行。同时,英国的资本和现代科学等知识也在世界各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布莱克对于大英帝国公共讨论的赞誉,并非不实之词。即以大英帝国19世纪与中国最密切的一次接触——与大清帝国的鸦片战争而言,英国议会与英国舆情均对这一战争进行了大量的辩论和讨论。

英国议会对于开战的理由进行了激烈地辩论,最后仅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开战决议。主战派的理由是大清帝国拒绝自由贸易的国际秩序,因此对其发动战争、将其拉入国际秩序是正义的;反战派认为这是对大清帝国的主权的侵犯,贸易战争并不能赋予其正当的理由,因此开战是“不义的战争”。英国报纸对于议会辩论进行了报道,英国宪章派、工人阶级大众乃至资产阶级中上层精英中,都有人对于战争的非正义性进行了谴责。(关世杰:《英国大众反对政府进行鸦片战争》,《世界历史》1990年第4期)。

关于1840年至1842年的第一次中英战争(鸦片战争)的原因,中外史学家们歧见纷呈。有的认为是鸦片贸易,有的认为是中英文化冲突和自由贸易的要求。从法律角度而言,传统国际法规定发动战争要有合法的宣战理由。有论者指出,根据现在披露的英国议会档案来看,英国政府在其最为关心的财政、经济利益驱使下发动了第一次中英战争,却利用国际法提出宣战理由,试图使其合法化。当时英国议会中的一些国会议员和法律顾问站在事实、法律和道德的立场上,极力反对英国政府对中国使用武力。英国当时的议会辩论记录和法律意见为全面评断这段历史提供了论据。

当时的英国政府试图利用国际法,证明其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是为了保护英国商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但是,林则徐对英国商人的缴烟和销烟措施,属于中国在自己境内的执法行为,并没有违反任何国际规则。英国首相巴麦尊宣布了两个开战理由,当即受到了英国一些议会议员的质疑,认为在国际法上并不能成立。巴麦尊宣称的第一个理由是:英国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了损害。这里的英国人的财产,显然是将林则徐没收和销毁的鸦片算在了英国政府头上。因为鸦片贸易是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的非法贸易,没收走私鸦片而给走私犯造成的损失当然不构成使用武力获得赔偿的正当理由。而其中的人身损害,则是指“英国商人包括很多无辜的英国人被中国官方关押,受到了残暴的对待”。巴麦尊将英国商人被留滞在商馆内解释为被暴力关押,声称中国官府索取“赎金”,违反了国际法公正原则。事实情况是林则徐为了没收鸦片而将英国的鸦片商围困在其商馆内,属于非暴力方式的强制执法行为。斯坦霍普形容中国的执法措施实属平和,在英国遇到这种情况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林则徐撤走外国商馆的中国雇佣者,英国人的生活确实不像以前那样舒适,但说英国人人身受到伤害,这一条是如何歪曲也不在理的。

巴麦尊提到的第二点,是中国关押英国代表商务总监义律是对英国主权的侮辱。英国外交部档案资料和当时英国商人间的来往信函显示,义律是在1834年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权被取消后派驻中国的,义律在中国的合法代表身份地位并没有得到清政府的正式承认。再者,义律是在广州被封锁之后从澳门赶来,且主动要求进入被包围的英商馆并试图带鸦片商逃出广州的,并不是中国政府强行扣押了他。

综合鸦片战争前巴麦尊和义律对鸦片贸易和中国法律的态度以及英国法律权威的法律意见,英国对中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不具有国际法正义战争所要求的“正当理由”。英国议会的档案材料表明,当时的英国政府和学者展开了对中国发动战争是否符合国际法的激烈讨论,试图通过其宣称的战争理由,证明战争的正义性。可以说,英国自己的档案资料和议会法律意见,成为中英战争公然违背法律和正义的历史见证。(齐静:《从英国档案看国际法的运用和鸦片战争的非法性》,《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

布莱克在《大英帝国3000年》一书的结语处写道,英国与英国人的历史总是很有趣,在过去一千年里其重要性越发显著,而且在最近250年中变得至关重要,而且往往充满光荣,值得称赞。这不仅指英国所创造的价值,而且在比较中更加明显。这一时期,法国、俄国革命的残酷与破坏,美国内战的巨大牺牲,德意志帝国酿成的种族灭绝等罪行,都使人感觉到,尽管英国作为帝国主义势力也曾经犯下过罪行,但相对还是温和的。

布莱克指出,英国历史上对于自由的追求与捍卫,对法律和个人权利的尊重,足以为整个世界提供范例。英国历史特殊的伟大之处,在于那些为国家独立而奋战的人们,最具史诗意义的是1805年对拿破仑和1940年对希特勒的抗争。总的来看,在这些斗争中,英国人坚持了比国家的敌人更崇高、更重要的价值观。

关于大英帝国的公共历史叙述,布莱克在其影响很大的著作《大英帝国:历史辩论》一书中进行过比较中肯的评价。布莱克在该著中指出,大英帝国的“帝国主义方式”对宗主国和殖民地来说,都是双刃剑。左右两翼的帝国历史叙述,都存在简单化的倾向。布莱克认为,在评价大英帝国的历史功过时,需要以复杂性反对神话,以具体的语境化、情境化反对非历史主义,以相对主义对抗绝对主义。这或许有点不合时宜,但在公共辩论的过程中,考虑与自己不同的、对立的立场、观点和结论,正是真正的学术研究和公共讨论的核心。

总的来看,在《大英帝国3000年》一书中,布莱克对于大英帝国“功业”的评价,还是坚持了他在《大英帝国:历史辩论》一书中一以贯之的立场,给予了比较持中的评价。在公共历史的讨论中,确实应该如布莱克所说,要回到民主制度的核心,面对“历史战争”、“文化战争”中各种对立纷呈的观点,展开公开、理性的辩论,从中阐发常新的历史意义,凝聚牢固的历史共识。

北京大学博士。曾任日本多所大学、研究机构研究员和访问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文学与文化研究、社会文化比较研究、政治哲学与思想史等领域,在相关领域著述丰富。